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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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2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22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李玉亮、李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玉亮、李凤英、李贵、巴音其其格、王余良、崔桂花、张有荣、王美英、王红斌、杨翠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2018)内0826民初965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薛莲:

本院受理原告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薛莲、马培明、段二茹、杨建平、顾向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内0826民初963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王海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哈斯巴根与被上诉人郑文阔、被上诉人王海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李瑞伟:

本院受理原告闫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02民初2401号案件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王伊林、包喜: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伊林诉被上诉人沙日娜、包喜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内01民终3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潘扬:

本院受理上诉人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潘扬及被上诉人张予旺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民终12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内蒙古贝斯坎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建华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内蒙古贝斯坎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晓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民终1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杨德松:

本院受理原告张忍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02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张果枝、袁军海: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果枝、袁军海、杨延秀、王金志、杨俊山、丁巧娥、杨乐山、周杨、王金叶、贾玉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内0826民初1192号民事裁定书、(2018)内0826民初11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6月22日

宋守信: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贵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杜文如: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石庆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志武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09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石庆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赵志武担保债权10000元及以未偿还的担保债权为基数,自2016年3月31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赵志武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李伟义: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志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李伟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赵志武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元及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3月12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赵志武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窦常宝: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桂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1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窦常宝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韩桂珍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及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月24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关迎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铁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关迎春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赵铁明借款本金人民币22600元,利息4000元,合计26600元;二、被告关迎春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赵铁明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0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赵铁明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唐七十三、包占荣:

本院受理姚玉彬、董秀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姚玉彬、董秀兰申请执行(2013)左民初字第241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委托内蒙古衡正通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对唐七十三所有的位于科左中旗宝龙山镇前乜吐硕嘎查村北两块林地总面积45.9亩及地上附着物杨树,林业部门测定总株数为2753棵,林地尚可经营使用42年(林权证号71314、71315号)进行评估,已作出内衡正通(通)估字(2018)第50号价格评估报告书。价格评估结论:价格评估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为人民币:捌万壹仟柒佰肆拾柒元整(81,747.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魏菊菊: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929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贺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929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龚玉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奈曼旗天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龚玉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孟凡利、黄万举:

原告韩长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3571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科左后旗塞外农业有限公司、曹广喜:

原告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法定代表人:张柏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419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乌日根哈达:

原告浩斯白乙、哈斯巴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案号分别为(2018)内0522民初4599号、507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王德明:

原告徐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380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包红福:

原告梁本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3627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八一:

原告宝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3974号、3976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乌日根达来:

原告胡其俄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5533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潘来宝: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9日

薛明: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被告白初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0日

应满达: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被告黄七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0日

张连成: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被告白初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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