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在线不缺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乌海中院行政庭将重点审理涉及查处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谣言、拒绝接受检疫扰乱公共秩序、违反疫情防控临时管制等公安行政执法类行政案件;涉及查处哄抬物价、非法经营、销售伪劣防护用品、虚假广告宣传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执法类行政案件;涉及疫情防控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涉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等。针对上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行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不受耽误。
抗击疫情,庭审不停,行政庭将诉讼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通过在线庭审、在线谈话、移动办公等在线审理方式,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线上视频开庭。在疫情期间本着努力让人民群众“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的工作思路,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注重对疫情防控相关行政争议的预防、发现和联动化解,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多元纠纷化解矛盾机制作用,将疫情防控相关纠纷解决在当地。对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为防控疫情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实信息管控处理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引导相关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妥善化解矛盾,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付嫣红张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