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公告■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95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14

■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继2018年5月2日公告后没有办理过住房

补贴的正式职工(包括退休及退休后死亡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补贴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参加工作时间截至2000年1月1日前:根据兴署发[2000]18号文件,根据建设厅住房保障指示:计算工龄截止到1996年,1997、1998、1999年参加工作的不计算工龄(即为0)【即(264+4.5×工

龄)×未达标面积=住房补贴】。

根据内政办字[2000]290号《通知》,即2000年1月12日以后去世的职工,由生前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普查,并按《通知》精神享受住房补贴;2000年1月12日(含12日)以前去世的职工不再进行住房普查登记和享受住房补贴;对于2000年1月12日以后离婚的职工,离婚前其家庭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双方都认定有房产,原福利分配住房面积为双方各自的单位分配住房面积。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的材料

1、本人在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离休证原件;

2、配偶在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3、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原件;

4、本人去世的提供死亡证明书原件;

5、本人去世配偶在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本人及配偶均去世的,只有唯一子女的提供子女继承证明(证明1);有多个子女的提供由其所有子女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1)或公证书。

7、本人去世,遗产由受遗赠人领取的提供遗嘱原件。

正益鼎丰农工贸责任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20年1月14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