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个维度”模式监督检察执法办案回顾光辉历程  践行司法担当接受上级全面考核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狠抓学法“四落实”法庭庭审“零距离”启动“百人轮训”活动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审务督察持续提升审执质效非法占用农用地承担草原恢复费普法宣传常抓不懈遏制酒驾违法行为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9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14

非法占用农用地承担草原恢复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阿木古郎讯近日,新巴尔虎左旗某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及公益诉讼起诉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益诉讼起诉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新巴尔虎左旗某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草原植被恢复费40507.78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发表控辩意见。被告对所犯的罪行表示后悔,当庭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缴纳了草原植被恢复费40507.78元。该案刑事部分将择期宣判。(乌云格日乐)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