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成通讯员冯茂英)日前,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教科体局组成检查组,先后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超市、酒店、药店、农贸市场、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突击检查,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酒店,检查组主要检查了食堂从业人员资质、卫生环境、食材采购、食盐含碘情况、操作规范、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并督促相关人员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如实记录等食品安全制度。
在超市和农贸市场,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猪肉的来源、“两证”是否齐全、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食品包装标识、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购进验收记录等内容,查看了散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烹调加工、食品留样等情况,对部分水产品和干货进行了快速抽检,对无“两证”的猪肉和“三无”商品进行了封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
在乡镇卫生院、药店,检查组对各类药品的进货渠道、有效期进行了认真核实,对过期药品、不符合正规渠道的药品进行了封存并做出了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