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和全面实施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领域,主动担当作为。2019年12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公益诉讼守护美丽青城”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首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新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英烈保护案件和大青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督案件成功入选。
(一)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纪念碑设施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英烈保护检察建议社会效果
【要旨】检察机关对于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积极探索和实践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54号公主府公园内的华北第59军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纪念碑存在年久失修、碑身及周围台阶破损严重等情况。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民政局、新城区文化体育广电局作为辖区内的责任主体,对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管理与保护职责。
【办理情况】2018年8月9日,新城区检察院向新城区民政局、新城区文化体育广电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对新城区海拉尔大街54号公主府公园内的华北第59军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纪念碑及附属设施的监督管理,同时对该纪念设施已经造成的损坏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缮,消除该纪念设施遭受损坏的违法状态,维护英雄烈士的形象、荣誉与尊严,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9月28日,新城区民政局回复,将与自治区文物局和呼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实施,并且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加快完善其他手续。2018年9月29日,新城区文化体育广电局回复,2018年8月21日完成了施工招标,并且已经开始施工。2019年6月,纪念碑及附属设施加固修缮工作完成。
【典型意义】本案系呼市首例英烈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司法举措,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保护英烈权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和保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尊重英雄烈士的司法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共同捍卫英雄荣光的良好风气。
(二)哈拉沁小沟违法采挖破坏资源环境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履职
【要旨】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实现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的的,不需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基本案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南麓山区的哈拉沁小沟内,因私挖滥采造成生态植被严重破坏,对大青山生态保护、植被修复及下游呼市城区防洪安全也造成了极大影响和威胁。
【办理过程】2019年6月4日,新城区检察院分别向新城区国土局、应急管理局、农牧水利局、林业局及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履行职责,恢复被破坏的哈拉沁小沟植被,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保护自然生态植被。
收到检察建议的5家行政机关积极回复并整改,在小哈拉沁沟内进行平整场地、绿化等生态修复、防汛工程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再次出现机械采挖山体边坡现象。国土局责令企业对小沟山体边坡和废石采挖实施工程全部叫停,并要求企业将除后期山体生态修复需要的机械外,其余大型机械全部撤离沟外,严格执行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与应急防汛河道疏通实施方案;林业局责令施工单位停止废石料采挖行为;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在日常巡河检查中,对发现的小哈拉沁沟防洪应急工程施工单位在小哈拉沁沟河道内挖沙取土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2019年7月18日,农牧水利局再次对小哈拉沁沟现场检查,有序恢复生态植被。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督促程序,促使各相关行政机关厘清行政主体责任,与检察机关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实现通过诉前督促程序达到公益保护目的这一司法最佳状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保护持久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