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了首份“婚姻冷静期”告知书,法官经审理认为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建议双方可以考虑六个月“冷静期”方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
“婚姻冷静期”工作机制是在调解和好和调解离婚之间设置的一种新的调解方法和结案方式,引导当事人在感情冷静期内冷静思考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姻现状、子女成长、有无和好可能等问题,从而自我反思,努力化解家庭矛盾,旨在把维持和改善现存婚姻关系作为首要的价值取向,最大限度地达到夫妻和好、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效果。 (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