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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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0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1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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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芳:

本院执行的刘金梅、刘发荣申请执行苗在飞,尚永花、王秋芳继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委托评估了被执行人苗迎春所有的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鑫通汇景园D5-1-401室房屋一套。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屋的内瑞驰估字(2019)第04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以及拍卖裁定书、变卖裁定书。价值评估报告书确定评估价为200700元,估价报告出具之日为2019年11月28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启动房屋拍卖程序。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蒙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麦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蒙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包长明:

本院受理的(2019)内0521民初6221号原告韩图雅诉被告包长明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9)内0521民初62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韩图雅与被告包长明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50元,由被告包长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陈全柱: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06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陈全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白玉武借款本金26000元,利息5460元,本息合计31460元;二、被告陈全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白玉武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87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陈全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赵巴特尔、梁海珠: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赵巴特尔、梁海珠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欠款21000元;二、被告赵巴特尔、梁海珠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以未偿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自2016年12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5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赵巴特尔、梁海珠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王永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利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22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毛利娜:

本院受理原告贾文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2019)内0104民初260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苏晨旭:

本院受理原告张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2019)内0104民初428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陈连海: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锡林浩特市博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陈连海、关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郭盘云:

本院受理原告赵月英诉郭盘云、乔永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赵月英对该判决不服,已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本院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王友刚:

本院受理原告于淑香诉你与孙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第一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6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苗仕军:

本院受理原告白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内蒙古通辽国家粮食储备库、准格尔旗神州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汉信德网络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分公司诉被告内蒙古通辽国家粮食储备库、准格尔旗神州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02民初54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通辽市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张财、包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国栋、李静、通辽市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张财、包秀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02民初2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陈满呼、白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王福德诉被告陈满呼、白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70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满呼、白秀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王福德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12780元(7980元+4800元,2019年7月11日之前的利息),本息合计22780元;二、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5%,自2019年7月12日起,被告陈满呼、白秀兰给付原告王福德逾期借款利息至本金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王福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巴彦淖尔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周波与巴彦淖尔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甘其毛都口岸金泰商住小区1#-3-201室,面积为64.07平方米及位于甘其毛都口岸金泰商住小区1#-3-202室,面积为69.51平方米的两套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并且已经流拍,流拍总价为221540.5元,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乌中法执字第23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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