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紧从实从真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首府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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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1

从严从紧从实从真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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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法》,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轨道。36年来,《统计法》充分保障了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折不扣贯彻《统计法》,坚定不移捍卫《统计法》尊严,是确保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形势。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多部统计方面的纲领性文件,为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严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小节中提出的“完善统计体制”的延伸拓展,也是对统计部门监督机关地位的高度认可。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决心,而且赋予了《统计法》更强大的运行生命力与权威。

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围绕夯实统计数据质量这一永恒主题,自治区统计局持续在制度建设、质量管控、基础规范、依法治统上发力。一是建立健全了《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并配套核算、工业、能源等多个专业的1+9评估制度体系。制定《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搭建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二是坚持盯企业盯项目,通过建立月度数据审核评估机制、创新数据审核、规范专业间数据共享制度、建立主要统计资料一个出口等工作机制,有效实现统计数据全程全域监测评估。三是督促各级统计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统计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两个台账。对自治区层面出台的报表制度分别进行了两次梳理和缩减,减轻了基层统计工作负担。通过赋予乡镇统计职能职责,明确了乡镇统计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四是采取“三管齐下”的方式,实现对12个盟市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业核查全覆盖。依法查处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

营造法治氛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企业统计台账。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选优配强执法监督力量,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要严格落实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机关和企业,加大对党员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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