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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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9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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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峰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安峰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包小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包小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常虎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常虎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池哲毓: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池哲毓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冯海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冯海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葛宏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葛宏飞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葛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葛群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郭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郭建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郭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锦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郭利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郭利霞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韩荣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韩荣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韩燕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韩燕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郝振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被告郝振宇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胡庆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胡庆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贾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贾波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康金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康金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李国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李国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李美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李美俊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刘建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建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刘通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通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刘五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五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刘晓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晓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刘永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永枝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展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展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柳留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柳留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宋建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宋建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王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王刚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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