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她是一个能人,知法、懂法、善用法,殊不知她已在调解一线奔波劳碌了20余年,在探索实践中,积累下丰硕的果实;大家说她是一个好人,知情、懂情、善用情,殊不知她眼见了多少是非与冷暖,才能够在万千故事中凝结出细腻丰富的情感积淀;大家赞她是一个“牛人”,敢进取、善开拓、能创新,殊不知她在无数起纠纷案件中绞尽了脑汁,才能够连续三年举办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培训班,成为百姓心中的贴心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位收获了诸多荣誉的“她”,就是赤峰市喀喇沁旗司法局十家满族乡司法所所长于莉莉。
基层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今年40岁的于莉莉已在人民调解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了23年。时空交替,改变的是日渐增长的岁月年轮,不变的是于莉莉情系人民调解的朴素情怀。
十家满族乡是喀喇沁旗的工业发展大乡,工矿企业较多,因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原因引发纠纷的数量也随之增加。2014年,十家满族乡上烧锅村顾某在王某私营的白石企业打工时,不小心掉入白灰窑中,致全身80%的面积重度烧伤,医疗费花费巨大,企业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与当事人见面,导致顾某的治疗与生活陷入困境。
在顾某家属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十家满族乡党委、政府将化解任务交给了于莉莉。为了创造和谐发展的大环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于莉莉协同所内其他人员,多次进企业,去医院,访群众,问诉求,找症结,以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以法律法规直指问题根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经过近半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顾某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重大社会隐患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人民调解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知识,灵活处理调解案件,成为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因素或关键支撑。为此,于莉莉始终坚持学习法律法规,读法律书籍,剖析法律案例,研析司法实践。在运用法律处理问题、解决纠纷的实践中,她善用心,勤思考,把硬梆梆、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融入人民调解的全过程,赋予法律法规以人性的温情和道德的感染,成为十家司法所、甚至当地有名的法律知识的行家里手。
人民群众冷暖的体验者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多年来,于莉莉始终坚持法律宣传引导和情感交融碰撞同频共振的宗旨,用多元的思维去转化思想,用淳朴赤诚的情感去温暖内心,用为民服务的真诚面对每一起纠纷。真诚的情感是于莉莉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厚重底色,情法共融是于莉莉始终不曾放弃的调解工作的框架支撑。也因如此,她的人民调解工作才能风生水起,才能满目阳光。
2016年是全区新农村建设工程的攻坚年。于莉莉被辖区党委、政府任命为楼子店村包村工作队长。因为工作任务量大,难度大,工作中各种各样的纠纷矛盾此起彼伏,群众之间你争我夺,大打出手者有之,甚至闹上法庭走上诉讼者也屡见不鲜。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展,更好地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发展环境,于莉莉坚持深入一线,凭着一种朴素真诚的情怀,她奔波忙碌在大街小巷,穿梭奔走在田间地头,苦口婆心地与百姓面对面交流,把坦诚留在了百姓的院里院外,把劳累留给了自己。
她的付出,影响了许多人,于是主动退让的人多了,主动付出的人多了,积极参与建设的人多了,纠纷少了,矛盾少了,四个多月的付出,虽然肤色暗了,但百姓的路通了,虽然嗓子哑了,但邻里之间的争议化解了,大家都说于莉莉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人民调解实践的创新者
工作中,于莉莉立足实际,坚持用大法治、大调解观念去开拓大境界,拓宽大视野。她坚持下大气力抓调解组织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乡村组三组调解网络,实行司法所长包全面,所内其他人员包片的调解工作责任制。全乡14个村的调解工作实现全覆盖,全乡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2015、2016和2017年,于莉莉连续三年举办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培训班,以学习促提升,以学习谋发展。她创立了十家满族乡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用企业的思维引导调解工作,用专业的力量化解矛盾,强化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细化了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责任划分。同时坚持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发挥林业、土地、农经等部门之间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建立了集行业性、专业性于一体的调解人才库,目前该人才库已发展到73人,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性。
“拼却心血千万点,换得新绿万千重。”2010年,于莉莉被喀喇沁旗政府授予“平安卫士”先进称号,2015年,被赤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记二等功一次。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于莉莉身上的三个标签,越贴越实,真正成为了解政府工作之忧,化基层群众之难,促干群关系融洽,奏和谐发展之曲的金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