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儿子上路练车  娘俩受罚自食苦果讲解知识维护秩序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民警设卡严“布控”套牌车辆现“原形”开展宣讲活动倡导文明出行图片新闻设立宣传新“阵地”扫黑除恶奏“新曲”扩大校园宣传  防范网络诈骗学生走进警营  提升认知水平民警及时出动  快速处置火情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专家会诊主动预防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7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22

“指导”儿子上路练车 娘俩受罚自食苦果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邱瑢)众所周知,只有在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才能驾车上路行驶,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交管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的驾驶人,而乘车人有驾驶证,结果却双双被处罚。

11月5日7时41分,达拉特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达拉特旗过境公路与新奥大道交叉路口设卡例行检查时,一辆蒙K号牌小型轿车在该路口西30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在民警上前检查的途中驾驶员杨某从驾驶位置下来,随即高某从副驾驶位置跨到了驾驶位置,准备“充当”驾驶员,不料这一幕被交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随后,民警将杨某和高某带到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询问。

办案民警询问得知,杨某是未成年人,且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副驾驶位置的高某是其母亲,高某有准假车型为C1的驾驶证。杨某准备明年成年后考取驾驶证,所以在其母的“指导”下,提前开车上路练习,结果被交警查获。

由于杨某具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高某具有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受到罚款2000元的处罚。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