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虎是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乌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1995年9月,年仅20岁的张飞虎从内蒙古司法学校毕业后来到乌海市,开始了人生的崭新篇章。20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磨炼、锤炼了他,使他成长为党和人民放心的党员律师。
2012年4月,在乌海市政府和乌海市司法局直接领导下,张飞虎牵头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济海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
张飞虎深知,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有感情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在现实生活中,外来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经济条件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困难,由于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张飞虎清醒地认识到,这不仅是作为一名援助律师的本职工作,更是党员律师这一身份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2015年春节已经进入倒计时,当千家万户都已沉浸在爆竹声声的节日气氛中,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已经返乡过年了,“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句话的背后,有农民工的诸多辛酸、委屈、无奈。此时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土建施工项目中的320位务工人员因拿不上应得工资,甚至返乡的路费,还滞留在乌海,情绪激动,言行激烈,此情此景,张飞虎义无反顾地带领所内律师,为这求援的320位务工人员索要工资,大家经研究决定,将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名包工头诉至乌海市乌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多次开庭和大量的法律宣传调解工作,公司及包工头先行给付务工人员600万元工资,让320位农民工回家过年,剩余部分春节后解决。该案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务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均非常满意,之后,张飞虎还带领所内人员,为乌海市西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80余名工人和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60余名工人依法索要了拖欠的工资。
多年来,张飞虎对受援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除了解答、咨询、代书等一律免费服务外,还多次自费帮助困难群体解决诉讼费及路费、生活费。针对不同层次的弱势群体,张飞虎都尽力了解其心理,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劝慰他们,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们,为此,许多不同年龄阶段的弱势群体都乐意找张飞虎诉诉衷肠,说说心里的苦闷。久而久之,张飞虎逐渐成了他们心中所谓的“娘家人”。
2015年,宁夏务工人员马某与其年迈母亲来乌海讨薪,因多次讨要未果,加之业主恶语想向,马某急怒攻心,突发恶疾,无奈之下,其母亲向张飞虎救助,张飞虎紧急赶往现场,与工友将马某抬至车上送医院救治,马某口不能言,但热泪盈眶,送到医院因大小便失禁需换衣服,张飞虎让家人把自己的换洗衣服拿来给马某换上,马某和其母亲及在场工友均泪流满面,此情此景让张飞虎终生难忘,后马某不幸去世,他的母亲与张飞虎每年都有往来,电话拜年。
张飞虎热爱群众工作,对农民工充满感情,将一心为民的信念作为价值追求贯穿工作始终。他带领工作站援助律师,成功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600余件,积极主动参与妥善处置多起涉农民工意外突发事件,接待来访、咨询等万余人次,代书1900多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培养农民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和志愿者等民间力量29名,为全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张飞虎的引领下,农民工工作站以为弱势群体服务为荣。荣誉总会过去,光环也会褪色,但是张飞虎作为一名律师、一名党员,为广大务工人员服务的理想信念永不褪色。
所获荣誉:
2011年,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16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2016年9月,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联合授予“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