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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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1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20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兰熙鹏、张利平、赵粉兰、田宝军:

上诉人乔叶叶与被上诉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兰熙鹏、张利平、赵粉兰、田宝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兰熙鹏、张利平、赵粉兰、田宝军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民终1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王小龙:

本院受理原告杨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826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李光荣: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826民初2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白满都拉:

本院受理原告李树林诉你、天亮(钱天亮)、郗套特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张利平:

本院受理原告董彩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暂计5.88万元(以3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2%从借款之日2011年3月28日计算至2019年5月28日,共98个月,每月利息600元×98个月=5.88万元,利息最终计算至本息结清止),本息共计8.88万元;2、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东胜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冯举:

本院受理原告蒋磊诉被告冯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冯举偿还原告蒋磊配件欠款2900元;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冯举偿还原告蒋磊以欠款本金2900元为基准,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冯举承担;)、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邵积林:

本院在内蒙古伊泰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由于无法给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文书:(2019)内0602执恢1892号执行裁定书(扣划你在鄂尔多斯市银行(账户:6230930030002178647)内的存款以及你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483078208459373)内的存款至东胜区人民法院账户内)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李万则:

本院在办理刘明保申请你诉前保全一案中,现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文书:(2019)内0602财保4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李万则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36号街坊天骄佳苑小区6号楼1单元903室房产(合同编号:2009-0005198)一处,查封期限为三年;依法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李万则所有的位于东胜区伊煤南路16号街坊2号楼4单元431室房产(产权证号:22229)一处,轮候查封期限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程志强、范德智: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天皓混凝土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诉被告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程志强、范德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内蒙古天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云力文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25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刘双柱:

本院受理原告胡丽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6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6日

吴套吐格:

本院受理原告杨树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6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6日

宋斯日古冷:

本院受理原告杨树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6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6日

常春:

本院受理原告闫春生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6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包文龙、张立红: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马海军、王水梅: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包那申勿日塔、银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马双喜、代小: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双全、潘飞飞: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时明:

本院受理原告郝建军诉时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27342元及利息(以27342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7年8月5日起至欠款实际还清为止)暂计算至2019年9月18日为2623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及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年20日

李学君、赵淑兰:

本院受理原告云永和诉李学君、赵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8万元(借条是壹拾万元,2016年付2万元)及借款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及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年20日

段存云、内蒙古天鼎仑建筑有限公司、内蒙古金三角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林诉被告段存云、内蒙古天鼎仑建筑有限公司、内蒙古金三角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杨利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生诉被告杨利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意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自从起诉之日,至还款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玉泉区艋

舺迪吧:

本院受理原告郝秀英诉玉泉区艋舺迪吧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武玉柱、宁金叶:

本院受理原告闫美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安春柳:

本院受理原告郎瑞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王海:

本院受理原告石淼圳诉被告王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梁志权:

本院受理原告赵睿诉被告梁志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王彩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王彩红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王昌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王昌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7102民初46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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