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位坚守平凡无怨悔甘于奉献送上“法援人”大爱  尽展“志愿者”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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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9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15

送上“法援人”大爱 尽展“志愿者”风采

———记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桂琴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听说了吗?严律师要去青海参加一年的法律援助”“不是吧!她都50多岁的人了,不可能吧?”“很有可能,严律师本来就是很有爱心的人嘛。”这是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年青律师中讨论最多的话题。因为爱,严桂琴踏上了由司法部、团中央共同铺就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之路,成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志愿律师,成为鄂尔多斯律师界参加国家级的法律援助第一人。

门源回族自治县,地处青海省东北部,属于我国贫困县。全县只有一位社会律师,有四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典型的律师资源严重缺乏的县,工作量、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严桂琴居住的公租房,没有电冰箱,没有抽油烟机,做饭只能靠电,可门源县城又经常停水、停电。老百姓有句话说:“不停水、不停电,不叫门源县”,由此可见生活的不方便。因为气候寒冷且变化无常,在鄂尔多斯出门从不带口罩的她,在那里却几乎一出门就要带上口罩,拿上一把伞,以抵御寒气和随时有可能光临的风、雨、雪和强烈的紫外线。

严桂琴工作的办公室不足30平方米,这里也是她利用业余时间给法律服务工作者们进行培训的地方。因为工作量大,她常常是每天早晨7点半到单位,晚上10点多回家。虽然很辛苦,但丝毫没有减弱她对于这份法援工作的热爱和执着。

一年的服务期,她接待来访咨询568人次,代书183份,代理案件110件,在有效的工作日平均2.4天代理一件;参加非诉调解8次;组织模拟法庭1次;慰问受援人3次;利用业余时间,培训当地法律服务工作者126课时;参加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法治讲座活动14次;总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祁连山铜矿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六年,农民工无数次到县政府上访。县领导在8月初向严桂琴咨询,她通过分析案情,给出该公司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部门应当刑事立案的最好、最快的解决办法。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公司积极主动解决,10月份便将拖欠近6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全部付清。县领导握着她的手,说:“严律师,谢谢您了啊!这一次多亏您的相助!”

一个雨雪交加的下午,一位拄着拐杖的藏族老人来到办公室,向她们哭诉自己的悲惨境遇。老人无儿无女,入赘到卓玛家后,共同将卓玛的儿子扎西抚养成人,原本指望养儿防老,哪知养子成年娶妻后,却和妻子经常辱骂、殴打老人。老人无法忍受,只得离家乞讨,之后落脚到寺院,6年来,一直靠吃供品维持生活。去布施的好心人告诉老人:“听说县城来了一位很厉害的律师,你去找她吧,她能帮你。”听完老人的哭诉,严桂琴的眼框湿润了,抓起老人那双干瘪的双手深情地对老人说:“老人家,您的事我们管定了。”

她为老人选择了最佳解决方案,那就是调解。调解异常艰难,欣慰的是,扎西夫妇终于同意给老人分割财产并赡养老人。当老人拿到调解书和27000元财产补偿时,老泪纵横,像是要将多年的苦痛全部倒出。老人颤巍巍地伸出他那双干瘪的双手,拉住严桂琴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谢谢!”这不是简单的感谢,是对法援人、对我国法治事业的真情表达。

2018年6月10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领导到门源县慰问她的座谈会即将结束的时候,接受过严桂琴用业余时间培训的四位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跪拜致谢,她使出浑身解数,才将他们拦住,大家抱头痛哭,泣不成声。

海北州法援中心扎西仁青主任给严桂琴发的短信内容是:“你把精魂给了我,把柔情给了我,把母亲般的一腔爱给了我。对于您教诲的苦心,我将铭记于心!没有您的慷慨奉献,哪有我收获的今天!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完,我对您的敬意和感激。此时此刻,满脑子都是与您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犹如就在昨天。还有好多好多要向您学习的,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好好珍惜与您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援助结束时,严桂琴荣幸地被青海省司法厅评为青海省“‘1+1’行动2017年度法律援助‘传帮带’优秀律师”。2018年8月4日,司法部的微信公众号上,一篇《把最优秀的律师派出去!推动‘1+1’志愿者行动,他们这样做的》文章介绍了她的事迹。

人类最崇高的行为是“奉献”,人世间最温暖的力量叫“关爱”。“法律援助中心”恰好是一个充满大爱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也正是一个个传播大爱的使者,严桂琴以自己有幸成为其中一员而骄傲,她奉献着爱心,诠释着法援的真谛,实践者爱的真谛!

所获荣誉:

2011年,被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

2011年,被自治区司法厅党委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6年,被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16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2016年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7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7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妇联授予“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荣誉称号。

2018年,被青海省司法厅评为“‘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中2017年度法律援助‘传帮带’优秀律师”。

2019年,被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授予“鄂尔多斯市五一劳动奖章”。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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