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有凌云志铸梦终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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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9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15

我区检察机关与沪苏浙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

久有凌云志铸梦终有时

本报记者梁瑞虹通讯员沈静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初冬的塞外青城,朔风渐起,寒意渐浓。来自沪苏浙和我区检察机关的交流干部们欢聚一堂,畅所欲言,话感受,谈心得。坐在同行其中,听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的殷殷嘱托,赵慧媛、索飙等30名检察干部感觉热血在胸膛澎湃、责任在心中升腾。作为自治区检察机关首批被派往沪苏浙三省市交流学习的检察干部,他们感慨万千。

这一天是11月8日,内蒙古与沪苏浙检察机关首批交流干部座谈会如期举行。座谈会上,系统总结了首批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交流合作事宜。这一天,被选派至内蒙古检察机关的15位沪苏浙检察干部结束了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这一天,被选派到沪苏浙检察机关的30位内蒙古检察干部即将赴任。

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架起了我区检察事业发展的“连心桥”。

挂职交流开启发展新篇章

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的开展绝非偶然。

在今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李琪林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报告了内蒙古检察机关人才储备不足、力量较弱的困难。张军表示,可以联系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检察机关,加强东西部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实现互进共赢。

会议结束后,李琪林便找到了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的检察长,表达了开展四地之间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的诉求。沪苏浙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敲定了合作事项。

5月10日,自治区检察机关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启动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协议明确,交流合作主要采取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业务培训指导两种形式。

“困难时期,草原母亲哺育江南三千孤儿。今天,沪苏浙三省市检察干警将深入边疆一线传经送宝。”签约仪式上,李琪林动情地说。

当天,沪苏浙检察机关第一批选派的15名挂职干部就位,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挂职交流工作。其中,江苏检察机关选派6名挂职干部分别赶赴我区6个市级检察院工作。

“选派工作绝不是走形式。我们严格按照需求导向,主动对接内蒙古检察机关,根据他们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派合适人选。”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建华说,此次选派挂职干部时,他们根据内蒙古检察机关提出的挂职岗位等需求意见,选派合适的人选来担当大任,并着重强调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检察业务能力。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项至陵被分配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挂职交流。5月13日,他正式到呼市检察院报到,挂职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来到呼市检察院后,我和同事们的交流是时时刻刻的,有时是在办案时,有时是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有时是在吃饭时,有时是在散步闲聊时,我希望能把自己的一些经验做法分享给大家。”项至陵说。

呼市检察院的很多干警和项至陵成为了朋友,因为他不仅仅局限于自己所在的工作部门,对于同事们提出的其他业务难题,他也热情地给予解答或者帮忙对接优质资源。

在呼市检察院交流的6个月中,是项至陵人生中一段弥足珍贵的经历。在办理莫日根涉黑等案件的日日夜夜中,他收获满满。在领导亲切的关怀和同事无微不至的照顾中,他更加感受到了草原儿女的淳朴善良:“未来,我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将呼和浩特品牌、内蒙古品牌带回去,加强两院交流合作。”

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忠明对项至陵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以过硬的业务能力、过人的专业素养为呼市检察院带来了新气象,现在,两院的人才桥梁已经架起,天堑已变通途,希望这座桥梁能用心、用情、用业务素质搭建得更加牢固,做到人来人往、情来情往、常来常往,为两地检察机关续写新的传奇。”

取长补短实现共赢新格局

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并非是简单的输入与输出。

李琪林在四地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启动签约仪式上说,启动实施人才智力交流合作计划,是解决我区专业人才匮乏、带动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内蒙古的干警到发达地区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理念、经验和方法;发达地区的干警到内蒙古交流援助,发挥优势,汲取养分,锻炼意志,必将实现互学互鉴互长、双赢多赢共赢。

就互派干部交流合作而言,沪苏浙江检察机关选派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检察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到内蒙古检察机关交流援助。而内蒙古检察机关选派三级高级检察官及以下等级检察官,到以上三省市检察机关交流锻炼。

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所以说,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是双向的互进与共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谢宝荣到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挂职交流。挂职一段时间后,为了将先进地区有益的经验做法传授给锡盟检察干警,谢宝荣利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向全盟检察机关刑检业务人员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决了当地干警在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适用难题。工作之余,他还多次深入到锡林郭勒盟各个基层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座谈沟通,商讨案件办理及取证方向,传授实战办案经验。

在包头市检察院挂职交流的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渝发现,包头市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中,存在经验不足、适用率低等问题,而高邮市检察院则在这个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他联系了高邮市检察院,希望可以组织业务人员在包头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业务培训。

8月26日,高邮市检察干警来到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了研讨交流。

此行,不仅仅是“送智”,高邮市检察院也有意外的收获。

在研讨交流中,高邮市检察干警发现,包头检察机关在党建、公益诉讼等领域做得非常好,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当即表示,希望在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建立院与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项目共建,业务共促,资源共享。

在包头市检察院的推荐下,高邮市检察院与固阳县检察院将开展结对共建工作。

交流合作期间,沪苏浙检察干部充分调动和运用各种资源,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搭建业务培训、相互学习等交流平台,互传经验,互相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除了高邮市检察院与固阳县检察院开展了结对共建工作,浙江省绍兴市“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枫桥检察室”与呼伦贝尔市“智慧检务”、相邻院集中办案等经验做法也在两地之间得到交流推广。

异地赴任起航人生新梦想

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并不是短期内的合作。

早在8月,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与苏浙沪三省市互派干部学习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互派干部交流合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李琪林表示:“内蒙古与沪苏浙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打开了良好局面,开了个好头。我相信,四地检察机关全面合作一定会迎来更为广阔的新空间,我们也一定能够在创新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有新的作为,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11月,沪苏浙检察机关首批交流干部已顺利完成挂职任务,即将踏上归途。我区首批30名检察干部也将带着光荣与使命,分赴沪苏浙,开展为期6个月的挂职交流。

索飙来自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赴任在即,他发出了久积心底的肺腑之声———

我知道,我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不足,知识结构存在短板,工作方式需要优化。我迫切地希望缩短业务差距,我想让自己的工作实现质量和效率的共同提升,我更想让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公平和正义。因此,有机会到发达省份去实地看一看,学一学,跟着办上几个案子,将所学到的知识更快、更好地用在办案当中,将高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用以改善司法办案环节,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如果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我就可以骄傲地说:不虚此行,不辱使命!

赵慧媛来自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她的表态发言引人注目———此次挂职锻炼,我将扮好三个角色:学习者———在不断加强理论素养的同时,通过接触经济发达地区各种类型案件,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展示者———展现内蒙古女检察官朴实勤恳、严谨认真、吃苦耐劳的风采,将草原文化发扬光大;交流者———关注当地检察机关信息化、公益诉讼、案管、党建等各方面工作,协作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刘慧娟来自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自参加工作的那一刻起,追求更高、渴望更好便成为她的梦想。如今,机会再次来临,她说———

我会尽快适应新角色、融入新集体,多听多看多思考,多学多问多探索,多输入、多转化、多交流,在学习和实践中充分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继续保持“工作狂”的态势,用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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