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燕、许建萍、常和平、赵秀英、许建清、于岫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支行诉被告李春燕、许建萍、常和平、赵秀英、许建清、于岫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李春燕、许建萍、常和平、赵秀英、许建清、于岫峰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46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杨拉弟: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汇支行诉被告冯海强、陈燕清、杨玉喜、胡云兰、冯海刚、冯海斌、杨拉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杨拉弟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83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赵虎柱: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铭鼎律师事务所诉被告赵虎柱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赵虎柱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850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范晓峰: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凯蒙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范晓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6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李丽君:
本院受理原告穆永奇诉被告李丽君、杨志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曹旭升、王瑞利:
本院受理吕杰诉曹旭升、王瑞利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501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曹旭升、王瑞利位于呼市赛罕区金桥路弘叶佳园8号楼1单元401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梁爱平、李强、李湘云、新城区车之翼汽车装具轮胎经销部、回民区轮行时代轮胎经营部:
本院受理姚海涛申请执行梁爱平、李强、李湘云、新城区车之翼汽车装具轮胎经销部、回民区轮行时代轮胎经营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40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李湘云、李强所有的轮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席洪:
本院受理内蒙古蒙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席洪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470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席洪位于呼市新城区昭乌达路文化商城2号楼4层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章大春:
本院受理李虹逸诉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章大春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9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章大春位于西陵一路2-4-183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查封章大春位于西陵一路2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赵东洋:
本院受理张钰申请执行赵东洋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恢56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赵东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把栅乡沙梁子村内蒙园艺站院公寓小二楼1至2层西-3号房屋内的物品(后附物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丰莉、刘鹏飞:
本院受理呼市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申请执行丰莉、刘鹏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内0105执1248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及内景通估字(2019)第0387号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闫文斌: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闫文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杨莉: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于海诉被告杨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杨莉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7519号的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金河法庭(金河镇政府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康计表、武巧女:
本院受理原告刘银怀诉被告康计表、武巧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银怀就(2019)内0105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冯永生:
本院受理原告马建国与被告冯永生民间承揽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内0105民初7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呼广俊: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顺和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呼广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内蒙古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朝鲁萌与被告内蒙古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张三娃、粟巧兰: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王锁柱、高俊平、张团云、张三娃、粟巧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史半云: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杨海军、郝巧林、乔云旺、史半云、赵明明、岑润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郭伟:
本院受理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告郭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胡庆华:
本院受理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告胡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梁恒:
本院受理原告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告梁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达拉特旗昊蚨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执行人宇永、温望成、鄂尔多斯市大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盛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李占伟和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7)内0105执1718号]一案中,案外人许小平对本院执行兴和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9.25%的股权(人民币185万元)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异3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王学友、王家凤、张利文:
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王学友、王家凤、张利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苏玉明、杜灵丽、刘补龙、潘金虎: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苏玉明、杜灵丽、刘补龙、潘金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张志伟、赵三丽、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9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付海云、王丽、周广丰、胡云莲、刘二富、刘润梅、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刘美、杨东、五原县力农产业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袁会英:
本院受理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告袁会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3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张国良、师晓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乌达支行与被告张国良、师晓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
梁智广:
本院受理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告梁智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5民初3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