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闫丽华)呼伦贝尔市唐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近日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受理后,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抽调各部门基层院业务骨干,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全面审阅案卷,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分析研讨案情和法律适用,于9月9日依法对唐某某等4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前夕,公诉机关召开庭前会议,围绕该案程序、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向被告人阐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再次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意义、法律后果和权利保障等内容,指出被告人犯罪的根源的社会危害,引导被告人认识到错误并作出反省。此次庭前会议取得良好效果,会后,有30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申请启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7月13日和10月22日,先后有37名被告人在辩护人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视每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由于该案超过90%的被告人认罪认罚,审判机关以“程序从简、实体从宽”为原则,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对156册案件证据分组简化出示,两日内即完成了庭审举证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也仅用时30分钟。由于被告人认罪悔罪,使本来预计10日完成的庭审不到5天就圆满完成,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
据公诉机关负责人介绍,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更加高效有力,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进一步分化、瓦解了黑社会犯罪集团,使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在受到法律震摄的同时,主动接受教育、感化,认罪认罚,接受法律裁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前期未认罪的4名被告人也表示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全案41名被告人均表示,要通过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该案成为呼伦贝尔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黑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