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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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4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05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集资参与人:

受东胜区人民法院委托,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现对50起法院判决生效并移送至我中心的案件进行信息核实、登记手续。为确保涉案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案件资产处置工作效率,保障各集资参与人的知情权,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请附件中50起案件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东胜区协处中心各工作组进行信息核实、登记,填写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确认表。信息核实严格按照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的集资人员姓名、集资金额、实际损失金额进行登记。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银行卡(最好为交通银行),并提供联系方式。如委托他人代为核实登记信息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并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集资参与人在公告期内未能到场登记确认集资信息的,不影响后续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召开、集资参与人代表选举、资产处置(和解或强制执行)等工作流程,前述工作流程及结果的效力及于全体集资参与人,对于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金额及应分配比例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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