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6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0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文明:

本院受理原告刘刚诉包文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法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4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日

徐涌鑫、张丽、徐琴、倪四宝、杨咏林、王晓东、张竣、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诉被告徐涌鑫、张丽、徐琴、倪四宝、杨咏林、王晓东、张竣、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627民初15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刘平、高海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罚息、复利;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宋敬东、刘利梅、冯逵、岳埃云: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宋敬东、刘利梅、冯逵、宋海波、张东海、解云秀、岳埃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郝喜小、郝仙女、张建忠、郝云林: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郝喜小、郝仙女、张建忠、郝占胜、杨文胜、韩丽萍、辛美宽、郝换、李茂荣、思忠霞、郝云林、杨文海、何玉萍、张子贤、梁瑞铭、田雅君、张子敦、李晓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高来喜、章雪峰: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丽伟、余毛虎、蔺财、高来喜、孟海平、武心明、张瑞祥、蔺文光、兰虎成、郭治飞、王俊、陈永清、章雪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支付欠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边海、李敏、李伟、任乐、刘丽、段丽凤、边纬、牛爱国、刘玉莲、鄂尔多斯市凯元农林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碧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海晟建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海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郝常命: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四审判庭202室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边海、李敏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2万元,欠息4174607.14元;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徐晓君、王丽君、耿毅、韩新民、云霄、陈明星、赵永刚、孙建军、王立峰、高臣: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四审判庭202室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徐晓君、王丽君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万元,欠息273348.35元;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朱晓东、丁慧、白晓亚、刘东云、白智、王艳、朱晓峰: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四审判庭202室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朱晓东、丁慧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79000元,欠息435894.88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邵云、连大鹏、尚开平、王东霞、刘建国、李虹、蒋学如、王香兰、尹尚亮、高艳、马金鼠、季永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内0627民初420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206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主要内容:借款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返还原告借款本息;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包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邢连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乌云:

本院受理原告华根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海香兰、马红卫:

本院受理原告孟海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5日

胡斯乐吐: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陈呼和: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吴龙: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白山吉: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白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张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郭喜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包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于海亭、赵小梅:

本院受理原告赵国权与你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包七斤山:

本院受理原告雒国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关德山:

本院受理原告郭丽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白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仲淑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

赵图雅:

本院受理原告王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4日

胡青林: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

胡长喜: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

杨永霞:

本院受理原告李景堂与你和李三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

王青山、白海月: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立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们和包玉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