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勒召其讯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立法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维护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刘某某和舒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2名被害人的父母,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因肇事司机驾驶不当,致使刘某某的儿子刘某智和舒某的儿子张某死亡。由于肇事车辆所有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款一直没有能落实,让本就不富裕的两个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该院得知这两名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后,积极主动与其取得联系,通过审核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座谈询问、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的刘某某和舒某依法开展了司法救助,向刘某某和舒某发放了救助金各1万元。
今后,该院将继续秉持司法关怀,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力争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救助,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