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七中队巡逻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某银行,有人的银行卡被盗刷。
接警后,巡逻民警立即赶至该银行,银行工作人员称,该笔钱款通过微信转出,查询不到转至何处,而且报案人的手机也没有转账记录。民警初步判断,该案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于是民警带上报案人,立即赶往其昨晚居住的酒店,将与其同住的两个好友控制。民警查询与报案人同住的马某手机时,发现其微信收款记录还没有删除,该记录正是通过报案人的微信进行转账的信息,在证据面前,马某最终如实交代,当日,其趁报案人熟睡时,通过报案人手机向其微信转账20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民警将涉嫌盗窃的马某移交东胜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做进一步处理。
(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