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色某某涉嫌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三检合一”以来,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4月5日,被告人色某携其子前往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坡根底村西生态路北林地内祭祀烧纸,在祭祀过程中引燃附近草地,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38亩,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被告人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涉案区内林木被烧毁,严重破坏了森林植被,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全面了解案情,新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前往涉案林地调查了解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了解其家庭情况、收入来源和如何修复损毁林地等相关问题。
开庭当日,新城区法院就刑事部分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同时鉴于被告人语言不通,聘请了蒙文翻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陈述权。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对色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诫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文明祭扫。被告人认罪悔罪,对自己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表示忏悔。
在办理色某某涉嫌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新城区检察院严格秉承“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将恢复植被、减少损失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与法院、林业部门、环保部门沟通,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力争取得“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修复一片生态”的效果。
(李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