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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8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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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内蒙古宏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震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22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会定于2020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2楼,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天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佳鑫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与贵二公司之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254号。现依法向贵二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贵二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会定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2楼,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李娜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处置联合公告

基准日:2019年9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一、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与李娜于2019年10月12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内蒙古Y05170034-25),中国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对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自然人李娜。中国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与李娜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二、债务催收公告

中国华融内蒙古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李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李娜作为中国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李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受让方:李娜

2019年10月22日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债务企业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费用等以原签署的交易合同或法院裁判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公告中债务企业、担保人等信息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债权本金余额(元) 该笔债权项下的担保措施 地区 联系方式

1通辽市绿牛食品有限公司2,308,174.26 2,308,174.26由通辽市绿牛食品有限公司拥有的通辽市木里图镇工业园区26,891.97平米土地及2,689.71平米房产作抵押。通辽 买受人:李娜,18802450892转让人:华融内蒙古分公司0471-5180562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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