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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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8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22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秀峰、王永兵:

本院在执行王存义申请执行刘秀峰、王永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602执恢13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9)内0602执恢13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刘秀峰持有的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95911元股份)及鄂东审评报(2019)第082-01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285598元)。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侯斌、韩伊萍:

关于申请执行人腾克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侯斌、韩伊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602执24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过户)。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惠林森、宋海燕:

本院在执行杨凤英与被执行人惠林森、宋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602执恢3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惠林森所有的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33号街坊3-2-201室)及(鄂尔多斯市)内科瑞【2019】(估)字第0708-007-086号房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472514元)。请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郭荣:

本院受理原告闫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给付原告机油款31690元;2、判决二被告以31690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从2018年1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的利息1790元,按年利率6%计算;3、判决二被告以31690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2018年12月30日起至机油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4由二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3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李全胜、岳飞云、郝世云、胡飞:

本院在执行葛彩霞申请执行李全胜、岳飞云、郝世云、胡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602执恢14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9)内0602执恢147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岳飞云持有的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63940元股份)及鄂东审评报(2019)第082-00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90396元)。请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张玉泉:

本院受理原告杨二荣诉你与王文亮、朱艳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内0602民初49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王文亮、朱艳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二、判令被告张玉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李杰: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建升与被申请人李杰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02财保5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项为:一、依法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李杰名下的车牌号为蒙K2U687小型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2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二楼一号窗口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王林: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包正月农资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王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左中旗包正月农资经销处欠款本金13950元,支付利息558元(3600元×0.005元×31个月,从2016年4月11日至2018年11月11日),合计:14508元;二、驳回原告科左中旗包正月农资经销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4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14元,由被告王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7日

白勿力吉仓、常迎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诉你二人、通辽市施乐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白勿力吉仓、常迎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截至2018年7月31日欠款合计53013.96元[本金40000元+滞纳金2225.18元+利息10788.78元(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7月31日,利息计算方式见附页)];二、被告白勿力吉仓、常迎春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至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欠款偿还完毕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齐宝林:

本院已受理原告林玉泉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齐宝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林玉泉建房尾欠款本金36000元,支付利息25200元(36000元×0.02元×35个月,从2016年7月6日至2019年6月6日),本息合计61200元。案件受理费133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730元,由被告齐宝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陈六十一: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宏达装潢铝型材制作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六十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左中旗鑫宏达装潢铝型材制作欠款本金4000元,支付利息4080元(4000元×0.02×51个月,从2014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本息共计:80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陈六十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张海军:

本院已受理原告禅忠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519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海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禅忠诚欠款本金68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5848元(6800元×0.02元×43个月,从2015年8月10日至2019年3月10日),本息共计:12648元;二、被告张海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禅忠诚自2019年7月4日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以欠款本金68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1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16元,由被告张海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陈香娟: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陆佳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5196号民事判决书[一、原、被告的婚生子刘一凡(2016年10月10日出生)变更为原告刘陆佳抚养;二、被告陈香娟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向刘一凡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原、被告的婚生子刘一凡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为止,每年度的抚养费于当年的12月30日给付。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00元,由被告陈香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包额尔德:

本院受理原告尹宝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王全喜:

本院受理原告韩玉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徐福顺: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齐宝胜:

本院受理原告齐卫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代春来:

本院受理原告王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白永富:

本院受理原告刘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海香兰、白百全:

本院受理原告孟海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包金壮:

本院受理原告郭喜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刘海宝:

本院受理原告张常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曹特木乐初鲁:

本院受理原告张常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包布仁额、古环小: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丽艳种子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包格日乐、包沙如拉、包小琴、包呼义乐: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开花、哈申其其格、张凯丽: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包七十八、卫荣: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丽艳种子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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