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刘晓宇出席发布会,并详细介绍了规划出台的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推动落实的途径及方法。自治区团委青年发展部部长张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为对标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自治区团委作为牵头部门,结合自治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自治区青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协调、督促职责。
经过认真学习研究、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规划》于今年9月19日,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
《规划》共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和发展措施、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内容涵盖青年的思想道德、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健康、婚恋、就业与创新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保障11大领域,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等11个方面重点项目。
《规划》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实施,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管青年原则落实到引领青年思想、带好青年组织、抓实青年政策的各个方面,从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和关心青年发展事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设立推动《规划》落实的联席会议机制和研究制定指标监测体系等,全力实施好《规划》,努力形成青年人人都能成才、人人皆可出彩的生动局面。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