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下发《关于学习(人民警察入警誓词)学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的通知》,部署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学习《誓词》、学唱《警歌》活动。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四化”建设,司法部修订了《人民警察入警誓词(司法行政机关适用)》,制定了《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司法行政机关适用)》。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誓词》《警歌》是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性质、任务和亲旨的体现,是人民警察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内容。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誓词》、学唱《警歌》作为加强人民警察队伍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引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誓词》《警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忠诚警魂,锻造一支绝对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人民警察队伍。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单位要充分认识《誓词》《警歌》对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司法部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学唱,在2019年12月31日前要牢记《誓词》,学会唱《警歌》。今后在重大活动、集会、培训班、入警仪式、荣誉仪式等场合均要奏唱《警歌》,入警仪式要宣读《誓词》。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将对学习学唱情况进行督察。
通知下发当天,在内蒙古自治区警官学校各类干警培训班上就加入了此项内容,全面开展了学习《誓词》、学唱《警歌》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