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诉讼大融合尝试调解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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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5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5

公证诉讼大融合尝试调解新探索

———来自宁城县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试点的报道

本报记者钱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如今,赤峰市宁城县公证处公证人员李畅每天上班的地方不是公证处,而是在宁城县人民法院一楼设立的“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2018年,赤峰市宁城县率先承担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确定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改革试点,并根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精神,于2018年2月28日成立了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3月5日,司法辅助人员正式进驻宁城县法院工作。经过一年半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工作,形成了具有宁城特色的公证诉讼融合模式,为法治宁城平安宁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丽英(左一)调研司法辅助中心

调解起步延伸公证职能触角

2018年9月20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宁城县法院内的宁城公正司法辅助中心调解室进行。

杨某某夫妇两次向贾某借款248000元,因杨某某夫妇拖延不还,贾某向法院起诉,宁城县法院将此案移送委托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由该中心专职调解员戴政主持,戴政经过面对面调解、单独调解,向双方阐明事实与法律关系,讲清公证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方便快捷的优点后,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自愿办理协议公证。公证人员为双方制作了协议公证书,赋予了还款协议可进入执行程序的法律效力。

记者在调解室看到,一本厚厚的诉前调解案件登记簿上清楚地标记着时间、当事人姓名、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该中心主任毕殿堂向记者介绍,当事人来法院立案,凡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纠纷的,在其同意的情况下,案件都会被分流到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进行调解。为了及时化解矛盾,中心规定每件委托案件最长不超过7天办结,调解不成,案件再转回到法院进入诉讼程序。

记者了解到,很多当事人也非常愿意走公证参与调解这条路,一方面节约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减少了时间、精力的投入。例如民间债务纠纷,诉讼时间较长,当事人往往还需要支出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及诉讼费等,如果经过公证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并且出具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部分民间债务纠纷就可以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据统计,自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16日,宁城县法院向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共移送诉前调解民事案件839件,办结797件,办结率为94.99%。在办结案件中,该中心组织诉前调解423件,占移送案件总数的50.4%;未进行诉前调解而转入诉讼程序的416件,占移送案件总数的49.6%。在诉前调解案件中,调解达成协议的308件(其中制作公证书的188件,进入执行程序51件),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73%;经诉前调解和解或主动撤回的86件,占诉前调解案件的20%。

辅助送达助力法官轻松办案

“周某某,我们是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的送达员,现电话告知你领取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并请你按指定的时间来宁城县法院开庭。”“我都躲了这么久了,你们咋还能找到我?”在北京打工的周某某,听到送达员的声音后,既惊讶又懊恼。采访中,谈及此事,承办此案的法官高兴地对记者说:有了该中心的工作人员直接向当事人电话送达的录音、录像资料,法官就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解释,进行此案的审理工作了。

“以往,案件转至承办法官后,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寻找被告,受案件数量多及审理期限的影响,法官工作压力剧增,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有不满情绪,对法院抱怨颇多。自从公证辅助送达机制引入法院后,我能“踏踏实实”地坐在审判庭里敲槌断案了。”宁城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名法官对该中心的送达工作连连称赞。

面对当事人联系方式不通、送达地址不明且恶意“失联”等情况,法院如何高效率地进行送达,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让法官专注审判工作,节省司法资源成本,该中心成立送达组,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话送达、微信送达、公证送达等方式,负责法院立案庭及各审判庭的紧急送达案件,或邮寄无法送达的案件。凡委托送达案件,均由委托业务庭出具委托函,写明委托送达事项,送达人员送达后,再将送达材料及结果返回给委托业务庭。自2018年3月5日成立至2019年8月,该中心共上门送达法律文书1386件。

宁城县法院副院长陈国玉介绍说,公证送达机制引入后,法官能更加专注地审理案件、书写裁判文书,结案率提升了,当事人满意度也提高了。从实践效果看,公证参与法院送达机制的实施,将司法送达从审判辅助事务中逐步剥离出来,通过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实现了职能互补,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助力法院实现了审判质效的大力提升。

专业水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宁城县法院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判决。这也让公证辅助执行,变得顺理成章。为此,宁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的公证人员积极参与到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协助执行干警进行冻结、查封、扣押、清点等工作。

在2018年4月13日,宁城县法院开展的腾房行动中,执行干警的队伍中多了3名公证人员的身影。行动中,执行人员给被执行人打电话,确认关机、敲门无人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开锁师傅将楼房的防盗门打开,执行人员和公证人员进入房内,公证人员首先对屋内各个房间的现状进行拍照、录像,然后执行人员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清点,公证人员对清点的物品进行登记,并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拍照、录像,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然后把屋内所有的物品清点,登记后交给了买受人保管,并由执行人员通知被执行人到买受人处领取。经过4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买受人终于进住了该楼房。

公证人员参与到法院的执行队伍中,对此,执行法官感处最深,他们说以前法院每次执行腾房都有法官或者书记员清点登记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虽说清点登记工作是收尾工作,但这是最耗时的工作。有时候发现屋内,即便只有几双鞋和几双袜子,也不知该不该登记。公证没有介入前,忙碌一天都未必能腾完一个房,介入之后,我们完成了前期工作,即可立即赶往下一个现场。清点登记工作交由公证人员来做,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毕殿堂认为,证据保全工作,是实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该中心在这方面的辅助作用也已经显现。他回忆说,2018年3月29日,中心受法院速裁庭的委托,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宁城县五化镇某公司,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屋及设备进行了保全,并第一时间将保全文书、影视、图像资料交至速裁庭,为法官及时高效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辅助作用。

喜中有忧寻找破解难题对策

宁城县虽然闯出了一条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新路,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仍能感受到该中心公证人员的喜中有忧,对于推广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他们都觉得肩上的任务很重,面临的困难不少。

毕殿堂讲到,第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人员工资和经费保障问题。目前,人员待遇不到位和经费不足,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应将公正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解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司法辅助中心业务经费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能否将邮寄与司法辅助中心送达合署办公,这样送达效率将会大大提高。比如邮寄送达时,一旦遇到当事人拒收的情况,可直接向司法辅助中心通报情况,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直接留置送达,从而避免了审判人员的重复工作,以提高送达效率。同时,还应采取集约化送达的方式将邮寄、上门、电话、微信、公告等送达方式融为一体。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宁城公证人坚信,只要将改革进行到底,将创新坚持到底,就一定能破除一切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在新时代实现新的跨越,开辟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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