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定补:“硬核”保障激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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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5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5

以案定补:“硬核”保障激活力

———喀喇沁旗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王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免费服务等特点和优势,被誉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员是群众的贴心人,是法律政策的宣传者。

自《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喀喇沁旗司法局加快人民调解步伐,相继下发了喀喇沁旗《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有效提升了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调解现场

普法宣传

夯实基本点完善“网络型”组织体系

老百姓过日子,免不了磕磕碰碰;邻里街坊间,少不了矛盾纠纷。而最受老百姓欢迎的正是一批扎根基层、被称为“和事佬”的人民调解员。

在喀喇沁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擅长解开老百姓“死疙瘩”的“姜铁嘴”———姜志刚,无论多棘手的纠纷,他总能有办法解决。可当年,在他刚到十家乡任所长的时候,一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就给他来了一个下马威:

原乡镇合并遗留下来的石灰窑三组村民与远航水泥公司长达两年之久的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集体上访纠纷案件。该组村民的大部分土地因2002年远航水泥厂进驻企业发展被征用,双方约定:每开采一吨矿石,企业给付失地农民0.75元的生活补助费,企业自进驻以来,便按照约定将应付的生活补助费划入当地信用社指定账户,每年近100万元,但是这些钱怎样合理地分配给失地农民,一直悬而未决。一方面,农民靠着贷款生活,另一方面,信用社生活补助累计达250余万元没有合理分配。

姜志刚多次深入到村组农户家中了解情况,又组织召开全组村民会议,既要尊重群众意愿,又要依照《组织法》规定,确定绝大部分村民认可的分配方案,历时8个月的时间,终于以全体村民98%的通过率达成分配方案,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喀喇沁旗司法局副局长张大猛介绍,目前,全旗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9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171个,培养和发展人民调解员707人,已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找准切入点 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喀喇沁旗统筹社会资源,整合基层力量,形成了多元联动、司法协调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事前风险评估抓源头,事中矛盾排查抓苗头,事后矛盾处置抓化解。

在处理纠纷和信访案件时,一方面,要协助好信访接待处的调处工作,另一方面,倾听一线来访群众的疾苦和要求,为此,人民调解员要在政府、企业和群众中,积极沟通协调。

蒙丰矿业与郎营子村二组的占地补偿纠纷一度激化,群众多次集体到乡镇上访,调解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维稳之所急,上下协调沟通,终于将15万元补偿款发放到群众手里。

“以往,面对相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单靠几个人也是有心无力,往往最终的解决还是事倍功半。”如今已担任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姜志刚告诉记者,“现在资源整合,各部门联动,很多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据了解,喀喇沁旗以人民调解中心为平台,积极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各类人才资源,接受包括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移交的民事案件、轻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现已成功调解了影响较大的案件32起,司法确认3件。实施诉调对接,在旗法院成立了诉前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先调后诉,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05件。各乡镇调委会也积极加强与派出所、法庭、综治、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时效性,逐渐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旗共调解各类纠纷808件,调解成功805件,协议涉及金额达2944.27万元,排查纠纷1173次,预防纠纷400件。

抓好关注点 健全“规范化”激励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体系建设。喀喇沁旗政府高度重视,逐年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预算经费支出,在2012年试点、2013年全旗推开,实施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2016年,由旗委政法委牵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人民调解案件阶梯式补贴的新举措,即由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并达成的简易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由原来的每件30元,提高到20件以内每件50元,21-40件每件70元,41件以上每件100元;复杂案卷由原来的每件100元,提高到每件200元;重大疑难案件由原来的每件300元提高到每件500元。

喀喇沁旗政府2019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喀喇沁旗向社会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喀喇沁旗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每年投入95.5万元,选聘32名专职调解员,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把公共法律服务前移,把群众的法律困惑、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喀喇沁旗着力保障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培训经费、场所建设、工作经费等各项费用支出,始终坚持“保底不封顶”的保障措施,落实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补贴政策,在制度上对人民调解经费给予了有效保障。

喀喇沁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告诉记者:“几年来,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加大力度,多方探讨与研究,并在全旗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出化解社会矛盾的好方法、好措施,得到了旗委、旗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保障。”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行后,喀喇沁旗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有了大幅提高。近几年,全旗各级调解组织年均调解各类纠纷4000余件,形成案卷近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均达96%以上,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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