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雷:
本院受理原告王水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403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徐忠军:
本院受理闫怡彤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元宝山支公司、徐忠军、孙瑞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403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杜荣、刘佃有: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杜荣、刘佃有、呼和浩特市秦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内0125民初1019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白春晓: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玉诉白春晓(2019)内0125民初101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赵瑞凤:
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凤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和举证须知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钱福江: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梅与被申请人钱福江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2民初35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尹天琪、刘毅:
原告内蒙古四季春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不在户籍地居住,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支付贷款741500元及利息78166(以741500元为本金,从2018年7月31日暂计算至2019年4月10日,按年息15%收取利息,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7415元。3、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承担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4、请求判令被告尹增钦、肖艳红、刘毅、尹天琪、尹连星、肖艳香、刘大扣、刘运芝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尹增钦、肖艳红:
原告内蒙古四季春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不在户籍地居住,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支付贷款741500元及利息78166(以741500元为本金,从2018年7月31日暂计算至2019年4月10日,按年息15%收取利息,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7415元。3、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兴养殖有限公司承担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4、请求判令被告尹增钦、肖艳红、刘毅、尹天琪、尹连星、肖艳香、刘大扣、刘运芝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安依娜: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21民初2855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通知、举证通知、民事裁定书(建议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白晨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49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白晨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农资欠款3800元;二、驳回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白晨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白双柱: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493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白双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农资欠款1330元;二、驳回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白双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王玉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49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王玉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陈海杰农机配件经销处农资欠款1985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王玉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张璨: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东与被上诉人韩三旺、张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9)内01民终2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李娜:
本院受理上诉人于子川与被上诉人刘永东、原审被告于瑞林、唐利杰、付晓丰、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民终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包头市东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林友龙: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包头市泰斗钻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内0223民初3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内0223执51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我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包头市泰斗钻探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送达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来我院领取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雷桂云:
本院受理王怀刚诉你和焦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37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附属楼一楼七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张应忠:
本院受理李建明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2018)内0622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执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之二执行裁定书、之三执行裁定书、之四执行裁定书、之五执行裁定书、之六执行裁定书、之七执行裁定书、之八执行裁定书、之九执行裁定书、之十执行裁定书、之十一执行裁定书、之十二执行裁定书、之十三执行裁定书、之十四执行裁定书、之十五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刘婷婷:
本院受理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和折宝林、鄂尔多斯市宇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宇洋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刘婷婷:
本院受理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和折宝林、鄂尔多斯市宇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宇洋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
张国华、杨二女、刘少云、王兵、张世华、郝二仁、张云华、张玉保: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返还原告贷款本息,支付本金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保证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