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李炘桐)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该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9月至11月间,黄某某利用拍笼猎捕野生麻雀、白腰朱顶雀、黄雀629只。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嫌疑人住处查获野生麻雀、白腰朱顶雀、黄雀死体622只、活体7只。今年3月23日,该案由海拉尔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月30日,海拉尔区法院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在呼伦贝尔当地关注度较高,庭审当天,检察机关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务,呼伦贝尔市中院、检察院及14家基层检察院、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均参与了旁听。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猎野生麻雀、白腰朱顶雀、黄雀等“三有”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其对非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综合案情,法庭认定被告人黄某某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赔偿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鸟类造成的经济损失186600元;没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