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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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1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27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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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二女、兰文奎、曾建强、林存虎: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30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胜利支行与被告仇二女、兰文奎、曾建强、林存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史帅、周全仁、李巧鱼、杨春桃、董铁旦: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3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红光支行与被告史帅、周全仁、李巧鱼、杨春桃、董铁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史帅、周全仁、李巧鱼、杨春桃、董铁旦: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36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红光支行与被告史帅、周全仁、李巧鱼、杨春桃、董铁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李文亮、李贵兵、白翠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76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主路支行与被告李文亮、李贵兵、白翠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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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刘凯、张明、张鹤、杨晓、史三改、王文亮: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93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刘凯、张明、张鹤、杨晓、史三改、王文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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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王英桃、陈来云、顾美仙: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656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王英桃、陈来云、顾美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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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刘刚、张苗、于海荣、刘建军、张红燕、王占华: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667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刘刚、张苗、于海荣、刘建军、张红燕、王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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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乌弄其、乌日嘎、娜布其、娜布其、达来巴特尔、额尔登朝鲁: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670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学路支行与被告乌弄其、乌日嘎、娜布其、娜布其、达来巴特尔、额尔登朝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史鑫、张海、张盼、王瑾、冯占军、宋秀丽: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69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史鑫、张海、张盼、王瑾、冯占军、宋秀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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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任敏、刘伟、王旭、孟永俊、张海飞、魏丽珍: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03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任敏、刘伟、王旭、孟永俊、张海飞、魏丽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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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赵文、李超逸、内蒙古四季春饲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17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车站支行与被告赵文、李超逸、内蒙古四季春饲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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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

卢玉、任二树、杨和平: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24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车站支行与被告卢玉、任二树、杨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夏荣芝、张全占、张根后、张胡珍、张茂清、栗拴兵、栗高怀、邢春风、陈二半: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3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夏荣芝、张全占、张根后、张胡珍、张茂清、栗拴兵、栗高怀、邢春风、陈二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夏荣芝、张全占、张根后、张胡珍、张茂清、栗拴兵、栗高怀、邢春风、陈二半: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36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夏荣芝、张全占、张根后、张胡珍、张茂清、栗拴兵、栗高怀、邢春风、陈二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屈勇、丁和平、乔翠玲、崔伯华、李海松、柴志军、王三白、王凤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42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屈勇、丁和平、乔翠玲、崔伯华、李海松、柴志军、王三白、王凤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陈敏、史三改、常玉萍、张国正、王利梅、王文亮: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48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陈敏,史三改,常玉萍,张国正,王利梅,王文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魏东、刘美娥、王敬博: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768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东、刘美娥、王敬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冯孝利、刘凤玲、刘艳成、杨利生、柳爱枝、柳连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00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史鑫、张海、张盼、王瑾、冯占军、宋秀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胡格吉乐、舍德木德、哈腾松布勒、格日乐其其格: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04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胡格吉乐、舍德木德、哈腾松布勒、格日乐其其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丁东、郭丹、魏倩、魏惠、曹小宇、杨凤琴、王文清: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12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丁东、郭丹、魏倩、魏惠、曹小宇、杨凤琴、王文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宋慧、乔永钢、吴乔锁、李春燕、金巧娥、问石磊、齐瑞强: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20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宋慧、乔永钢、吴乔锁、李春燕、金巧娥、问石磊、齐瑞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云娜、张威、刘树连、武秀枝、温贵荣、王志英、王柱柱、边艳霞: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2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云娜、张威、刘树连、武秀枝、温贵荣、王志英、王柱柱、边艳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张中华、张好红、张玉柱、张美仓: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31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张中华、张好红、张玉柱、张美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刘杰、马永: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4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与被告刘杰、马永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刘伟国、朱鹏举、王向军: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54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鞍山道支行与被告刘伟国,朱鹏举,王向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李瑞、陈静、曹文静、苑圆林: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6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李瑞、陈静、曹文静、苑圆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刘乐、刘军、郝洁、陈顺、宋巨龙、张焕琴、白子荣、谢颂波: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68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被告刘乐、刘军、郝洁、陈顺、宋巨龙、张焕琴、白子荣、谢颂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刘杰、杨飞亮、王美英、马爱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921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杰、杨飞亮、王美英、马爱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马在、杨飞亮、王海英、王美英、马爱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924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在、杨飞亮、王海英、王美英、马爱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二楼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陈令英、王浩、赵静、张志荣、胡根顺: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847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令英、王浩、赵静、张志荣、胡根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下午3时在本院东三楼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李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彭万财与被告李金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李金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彭万财借款本金人民币11400元;二、被告李金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彭万财自2015年3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114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8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李金山负担。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高风利(别名高凤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良与被告高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高风利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彦良借款本金人民币12400元;二、被告高风利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彦良自2017年1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124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11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高风利负担。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郝贺喜格(别名郝贺格):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良与被告郝贺喜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郝贺喜格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彦良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二、被告郝贺喜格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彦良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24000元计算);三、被告郝贺喜格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彦良自2017年1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60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郝贺喜格负担。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佟所青(别名佟锁青)、萨仁高娃(别名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张乌力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佟所青、萨仁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乌力吉借款本金185247元(175000元+10247元);二、被告佟所青、萨仁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乌力吉,以本金17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被告佟所青、萨仁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乌力吉,以本金10247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00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佟所青、萨仁高娃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白春雨:

本院受理原告赵淑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白春雨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赵淑霞借款375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白春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冯德顺:

本院受理原告赵淑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4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冯德顺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赵淑霞借款本金13000元;二、被告冯德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赵淑霞,以本金13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赵淑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冯德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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