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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27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林少春为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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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楠)9月26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举行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林少春为法学会会长。

张苏军指出,自治区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和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苏军强调,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工作;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加强区法学会机关建设,发挥好法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林少春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区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激发法学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法治参谋助手,组织推动好法学研究,为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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