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1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45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13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虎虎、李玉敏、周存良: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荣支行与被告刘虎虎、李玉敏、周存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陆文华、孙海福、杨志、黄小凤: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69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利通支行与被告陆文华、孙海福、杨志、黄小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邬永光、杨龙、刁飞、乔文丽: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66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发达支行与被告邬永光、杨龙、刁飞、乔文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安永军、杨慧、刘玉女: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63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广场支行与被告安永军、杨慧、刘玉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曹明德、张永祥、徐克鸿、乔伟、王新翻、刘晓红: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72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发达支行与被告曹明德、张永祥、徐克鸿、乔伟、王新翻、刘晓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史锁虎、王牡丹、王建军、燕如、王建国、李美艳: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335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被告史锁虎、王牡丹、王建军、燕如、王建国、李美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武小龙、邢婵、张永军、郭引计、田清秀: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337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被告武小龙、邢婵、张永军、郭引计、田清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登云、郭永红、武根歧、程凤凰、王光云、辛玉珍、徐天亮、寇改凤: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333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被告张登云、郭永红、武根歧、程凤凰、王光云、辛玉珍、徐天亮、寇改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王文才、杨孟春、赵巧云、王永红、姚帅、郝婷婷、郭米柱、韩果花: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331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铝支行与被告王文才、杨孟春、赵巧云、王永红、姚帅、郝婷婷、郭米柱、韩果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东、王秋梅、于建斌、刘晓: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339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被告张东、王秋梅、于建斌、刘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郝文斌、王建华、刘东友、白亮: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182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学路支行与被告郝文斌、王建华、刘东友、白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刁飞、杨龙、邬永光、乔文丽: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61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发达支行与被告刁飞、杨龙、邬永光、乔文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孙海福、陆文华、杨志、黄小凤:

本院受理的(2019)内0207民初1558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利通支行与被告孙海福、陆文华、杨志、黄小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赵二兰、孙米贵、王长青、刘占全、刘建平、张树桃、刘真平、石美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荣支行与被告赵二兰、孙米贵、王长青、刘占全、刘建平、张树桃、刘真平、石美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解金库、张小英、白雄飞、王海秀、路金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与被告解金库、张小英、白雄飞、王海秀、路金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郭飞、杨金荣、乌日格希乐图、阿拉腾呼日乐: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安定支行与被告郭飞、杨金荣、乌日格希乐图、阿拉腾呼日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乌日格希乐图、杨金荣、郭飞、阿拉腾呼日乐: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安定支行与被告乌日格希乐图、杨金荣、郭飞、阿拉腾呼日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杨昆: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乔龙、唐艳霞:

本院在邬沛恒申请执行乔龙、唐艳霞公证债权纠纷一案中,现由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9)内0602执恢99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唐艳霞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北路35号街坊15号楼2单元604室(产权证号:053388)房产一处;二、内蒙古民正估字(2019)第0147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上述房产价格为532457元。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占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木材款167070元,并支付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发生的迟延付款利息5万元及自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产生的利息117269元(以16707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二倍计算),以上暂计算本息金额总计334339元,及2019年4月11日至木材款付清之日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2019)内0602民初4988号民事裁定书两份(转普裁定、保全裁定)、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对于(2019)内0602民初4988号保全民事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5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该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田永利:

本院受理原告杨金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602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鄂尔多斯市钱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郁乐乐诉被告鄂尔多斯市钱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02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判项为:被告鄂尔多斯市钱柜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日内支付原告郁乐乐水果款54000元及从2019年4月1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年利率按4.3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8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白笠君诉被告张永强、白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欠款人民币585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上述欠款的利息,利息以银行同期的两倍计算,计息时间从扣押车辆之日起至本案起诉时止;3、要求被告承担本次诉讼所有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2019)内0602民初5005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355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向定泽:

本院在办理汤云兰申请向定泽诉前保全一案中,现由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公告送达以下文书:(2019)内0602财保3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向定泽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新华北路117号中铁十六局集团铁运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账号:432802197109200517),冻结额度为36万元,冻结期限为3年。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尚云:

关于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铭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尚云、郭艳艳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一、(2018)内0602执恢4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查封你所有的位于东胜区杭锦北路西写字楼二十三层-2303(合同编号:2010-8000377)、位于伊金霍洛旗阿拉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润园1-1-702(合同编号:2011-0050907)、位于东胜区天骄路21号街坊39号楼3单元206室(产权证号:046862)房产3处;二、(2018)内0602执恢4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所有的位于东胜区杭锦北路西写字楼二十三层-2303(合同编号:2010-8000377)、位于伊金霍洛旗阿拉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润园1-1-702(合同编号:2011-0050907)、位于东胜区天骄路21号街坊39号楼3单元206室(产权证号:046862)房产3处;三、内中博房地估字(2019)第0314号评估报告,评估你所有的位于东胜区天骄路21号街坊39号楼3单元206室(产权证号:046862)房产,该房产评估价值为692366元;内中博房地估字(2019)第0315号评估报告,评估你所有的位于东胜区杭锦北路西写字楼二十三层-2303(合同编号:2010-8000377)房产,该房产评估价值为627482元;内中博房地估字(2019)第0317号评估报告,评估你所有的位于伊金霍洛旗阿拉腾席热镇滨湖路水岸新城-润园1-1-702(合同编号:2011-0050907)房产,该房产评估价值为1172703元。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刘翠兰、张永喜:

本院受理的薛兵义申请执行张永喜、刘翠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市阿吉内鉴字(2019)第65号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刘翠兰所有的蒙KRN 883小车评估报告),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17室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