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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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5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13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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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亮:

本院在通知李建国为上诉人,内蒙古兴健工贸有限公司为被上诉人,刘林河、王东亮、刘益东为原审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审案号为(2017)内0826民初字第1453号】中,现依法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由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顾银山:

本院受理原告敖铁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顾争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日内给付原告敖铁牛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元,并从2017年10月31日起按本金7000元,月利率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其麦来吐:

本院受理原告铁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8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其日麦来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铁山借款本金人民币13300元,并从2017年12月29日起按月息0.5%给付原告铁山逾期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13300.00元止,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铁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王金福: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敬与被告王金福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43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原告李文敬与被告王金福离婚;二、婚生女,王佳琪由原告抚养。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李文敬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金风林(别名峰林)、吴玲玲: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鑫丰种子经销中心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626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金风林、吴玲玲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给付原告科右中旗鑫丰种子经销中心所欠农资款本金人民币40724元,并从2017年11月21日起按本金40724元,月利率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包头市华远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冀祥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包头市华远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ト尔汉图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胡前德门:

本院受理原告永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793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前德门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永胜借款本金人民币13600元,并从2017年12月25日起按本金13600元,月利率0.5%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包永胜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牧业机械产销联合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朝阳与被申请人黄录伟、内蒙古自治区牧业机械产销联合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民终16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白海顺: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鑫丰种子经销中心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2629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白海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科右中旗鑫丰种子经销中心所欠农资款本金人民币9500元,并从2014年11月11日起按本金9500元,月利率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鄂尔多斯东胜区虎食粮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乌审东街分公司、乔丽:

本院受理原告葛三毛诉被告徐占元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冯玉畅:

本院受理原告耿婷诉被告冯玉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4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耿婷与被告冯玉畅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胡雪峰:

本院受理原告郭晋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旗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牛海东、杨慧: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25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建斌、齐美林: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25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张培泉:

本院受理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培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40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转普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附属楼一楼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郭春云又名郭云:

本院受理杨树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149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二合议庭(附属楼二楼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辛明珠:

本院已受理原告包海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5215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包海明撤诉。案件受理费67元,减半收取33.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33.50元,由原告包海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韩马莲根(韩留锁):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金鑫广兴农资经销处与被告韩马莲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包占胜:

本院已受理原告郭玲玲与被告包占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8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马环小: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金花与被告马环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9月13日

林国林(林国):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金花与被告林国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姚春杰:

本院已受理原告孙鹤轩与被告姚春杰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姚春杰:

本院已受理原告孙伟与被告姚春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李布和: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辉红农资经销处与被告李布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李国新:

本院已受理原告丰长明与被告李国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3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王建国、何福荣:

本院已受理原告付桂英与被告王建国、何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3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包那仁朝各图(朝各图):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全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包那仁朝各图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全喜借款本金30600元、利息30600元(30600元×2%×50个月,2014年12月22日至2019年2月22日),本息合计612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包那仁朝各图(朝各图)、陈永信(陈永欣):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全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包那仁朝各图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全喜借款本金30600元,利息22856元(26600元×2%×38个月,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4000元×2%×33个月,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本息合计5345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关珍珍:

本院受理的原告海满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32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准予原告海满达与被告关珍珍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海浩然(2016年9月29日出生)由原告海满达抚养,被告关珍珍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500元,此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开始给付,至婚生子海浩然独立生活时止,于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前各给付一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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