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法庭法官樊晓儒走进新城区东门外小学,举办教师普法讲座,从法律层面分析学校和教师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樊晓儒从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特征、责任的性质、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及免责事由等方面,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进行系统分析,讲解了学校在日常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今后,该院将坚持开展各类校园普法活动,促进法治校园建设,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徐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