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好“三加法”,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
近日,平庄司法所在例行走访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方某在家赋闲,问询原因后得知:前几天因琐事与同事发生争执,他冷静处理后,平息了事端,辞工在家休息几天。方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其年龄较小,遇事爱冲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开导,几天后,又进行回访沟通,得知老板对其人品和能力比较认可,加上这次争执主要原因是对方有错误,所以老板辞退了与其发生冲突的另外那个人,招呼他回去工作,目前已经重新上岗了。他说:“我从所里接受过教育,遇事要讲究方式方法,我可不能再犯那种动手打人的低级错误了!”听到他发自肺腑的话,司法所工作人员感到十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