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警大队曾经仅用四小时就侦破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受到业内人士好评。
案发当日,王某明醉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年限的轻型普通货车,沿红山区赤新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三道井子村村委会西侧时,驶入逆向车道,与由西向东行驶、由吕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相撞,致吕某当场死亡,后王某明驾车逃逸。
接警后,红山分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命案机制,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现场证据,收集案件线索。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周边监控录像,民警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辆驾驶人应该在事故现场周边工作或居住。由于监控只能看清其车辆号牌前3位数字,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现场周边进行摸排;一路立即对车辆号牌前三位相同、且与肇事车辆同款的疑似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当排查至该车号牌时,发现其车辆所有人王某明所居住的地址正是三道井子村。非常符合民警之前的判断,王某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收到线索后,另一组在现场周边摸排线索的民警立即赶往王某明家中,在其家门前发现了这辆轻型普通货车,受损、碰撞位置均符合事故现场的碎片比对。随后,王某明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最终,王某明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杨磊居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