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泰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市民间资本投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鄂尔多斯市泰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内0602民初25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鄂尔多斯市泰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80万元及实际还清全部本金之日的利息,截至2018年11月16日的利息为590.65万元。以上合计970.65万元;2、请求判令原告对第一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鄂房权证康巴什新区字第070014号、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070015号、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070016号、鄂房权证康巴什新区字第070017号、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113061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原告对第二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鄂房权证字第3165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原告对第三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鄂房权证字第101780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东胜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9)内0602民初2542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四楼十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陈小军:
本院于2019年6月5日受理的原告温雷诉被告陈小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聂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国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借款17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石艳荣:
本院受理原告庞美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女石雨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1000元抚养费;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张学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翠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张翠华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张文博归男方抚养。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