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生有、曾美莲、菅玉芳:
本院受理上诉人董玉平与被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原审被告卜羽、曾美莲、菅玉芳、菅瑞霞、董生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民终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吴向志:
本院受理王春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后,按你户籍地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向你父亲吴文元核实,你常年在外打工,与家人没有联系,也无法提供你住处,按你父亲提供的手机号与你联系,你电话始终是通话中状态无法打通,本院工作人员发送短信与你联系,你也未回复。王春花现诉至法院与你解除婚姻关系。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郭飞:
本院受理李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棋盘井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赛音毕力格:
本院受理原告卢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26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本案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2019)内0826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赛音毕力格欠原告卢亮借款3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寇伟生:
本院受理原告高鹏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802民初216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包长海:
本院受理原告关玉君与被告包长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季克彩、张璐、张森: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丽英、齐文贵与被上诉人罗小强、赵飞雪、齐蒙、季克彩、张璐、张森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张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王亮诉张鹏飞(2019)内0125民初893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董永平、刘晓娟:
本院受理原告任晧泽诉被告董永平、刘晓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杨培森:
本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棋盘井支行申请执行杨培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624执8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偿还91306.73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张凤玲、李四毛:
本院受理原告冯萍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02民初16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徐俊: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孙志维与你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02民初1232、1286、12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王东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802民初468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干召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李建林:
本院受理原告刘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旧址)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高建华、党小燕:
本院受理原告高建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802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旧址)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