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无坚不摧“除恶”彰显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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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4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20

“扫黑”无坚不摧“除恶”彰显声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找准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新城区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7件25人,审结6件21人,认定恶势力犯罪5件18人。

新城区法院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神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坚持依法办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不任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做到不枉不纵,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扬惩恶利剑

快速行动打响正义之战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新城区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新城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担扫黑除恶办案任务的审判员不断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理解深、理解透。找准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打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案件”任务,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扎实履行职责

标本兼治扩大斗争成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该院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派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案件报告、督办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及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间断推进。

———加强制度保障,助力审理提速。在建

立“快立快审”机制方面,该院从立案部门到审判部门设立绿色通道,助力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提速”。该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司法尺度,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工作的实施情况,主动向上级法院、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队伍建设,配足审判力量。该院

抽调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成立两个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合议庭,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常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集中学习扫黑除恶工作指导性文件和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并不定期通过法院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培训,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确保审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完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打击。该院

通过制定本单位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督导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落实督导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加强与新城区区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查找挖掘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努力做到案件信息共享。进一步健全联席会商机制,重点围绕案件认定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证据标准,实行提前了解情况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合力。

建立长效机制

突出重点凝聚各方合力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该院积极配合新城区扫黑办“五个一”模式宣讲活动,开展“依法严惩黑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片,编印专题刊物。加强对扫黑除恶重大进展和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邀请新城区百余名干部、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多元化方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还通过设置举报箱等多平台,公布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举报方式,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今后,新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抓好,与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专项斗争部署和检查调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自查体检,进行集中整治,严格院内考勤制度,杜绝办案中的“吃拿卡要、冷硬横推”行为,切实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进一步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健全联席会商制度,加强与各相关单位、部门的配合。将发现和掌握有价值线索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来抓,形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对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集中宣判案件

震慑犯罪谱写攻坚新篇

公开宣判“路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5月24日下午,历经两次开庭审理后,新城区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依法进行宣判。

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补充证据,为准确查清事实、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新城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公开宣判,保和少镇约40名干部群众及多家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多次纠集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等人,拦截大车司机,强行索要过路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以出售房子为由,骗取他人购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亦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

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滑某某人民币24万元;赃款人民币5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呼市首例宣判案件五人获刑

2018年12月21日,新城区法院宣判一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案件,该案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呼和浩特市宣判的首例涉恶案件。

该案由新城区法院院长苏虎生担任审判长,于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新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志刚和新城区百余名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等五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呼市新城区某小区强迫业主购买沙子、水泥、小红砖,强买强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李某某等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抢了生意”为由,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和要挟,强行索要钱财;对运送沙子人员进行追逐、拦截、辱骂,其行为均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经合议庭合议,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2000元;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2000元;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判处被告人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徐嘉敏吉竟阳萨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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