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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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1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13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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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金成: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灵艳种子经销处诉包金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 0 1 9 )内2 2 2 2 民初1 6 8 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6 0 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台德顺: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海诉台德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 0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包顺成、王玉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右中旗高兴农资经销处诉包顺成、王玉香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包成玉:

本院受理的原告白玉姐诉包成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3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玉荣(包玉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右中旗大民种业巴扎拉嘎经销处诉玉荣(包玉荣)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玉红、李白龙(白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代正月诉玉红、李白龙(白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1 6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 0 1 9 年8 月1 3 日

高树财: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颖施诉高树财牧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限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4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白五龙、小英: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宏伟蔬菜水果副食批发店诉白五龙、小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 0 1 9 )内2 2 2 2 民初6 3 1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6 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庞云旺、张粉英:

本院受理原告刘喜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 0 1 8 )内0 1 2 5 民初1 3 0 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到本院审管办(武川县人民法院6 1 3 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牟磊、呼英: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宽林与被上诉人牟磊、呼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王巴特尔:

本院受理原告包奇金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 0 0 0 0 元;2 .要求被告支付5 0 0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5年1 2 月3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 % 计算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4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陈林青、包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 5 6 0 0 元;2 . 要求二被告支付1 5 6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6 年1 2 月7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8 时5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白玉光:

本院受理原告冯立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1 8 2 0 0元;2 . 要求被告支付1 8 2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6 年1月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2 分计算;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0时1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田连锁、王金良:

本院受理原告冯立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3 6 8 3 元;2 .要求二被告支付3 6 8 3 元的利息,从2 0 1 7年1 0 月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2 分计算;3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9 时5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张双花(别名张双):

本院受理原告冯立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1 2 9 0 0元;2 . 要求被告支付1 2 9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7 年1月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2 分计算;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9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吴广军、曹雪芹:

本院受理原告冯雪岩诉你们与梁文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 0 1 9 )内0 5 2 1 民初3 2 9 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梁文江、吴广军、曹雪芹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冯学岩借款本金2 0 0 0 0 元;二、被告梁文江、吴广军、曹雪芹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冯学岩借款2 0 0 0 0 元的利息,自2 0 1 6 年9 月6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 4 % 计息(2 0 0 0 0 元×0 .0 2 元×1 7 .5 个月,2 0 1 5 年3 月2 1 日至2 0 1 6 年9月6 日);三、驳回原告冯学岩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 2 0 元,公告费4 0 0 元,由被告梁文江、吴广军、曹雪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崔春山:

本院受理原告刚嘎木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 6 9 1 0 元;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5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刘绍江:

本院受理原告韩海花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变更婚生子刘斌的抚养关系,刘斌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婚生子刘斌抚养费1 0 0 0 元,从立案之日起给付至刘斌成年时止,并于每个月的1 号一次性给付当月抚养费;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5 时1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刘中海:

本院受理原告郝俊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 8 0 0元;2 . 要求被告支付1 8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6 年1 0月2 0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 % 计算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9 时1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包百岁: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恒信农机修理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 0 1 9 )内0 5 2 1 民初3 2 8 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包百岁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恒信农机修理部欠款本金5 2 6 5 元。案件受理费5 0 元、公告费4 0 0 元,由被告包百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高明利:

本院受理原告黄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 0 0 0 0元;2 . 要求被告支付5 0 0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6 年3月8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 8 % 计算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5 时5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包永喜、包月英(别名包媛媛):

本院受理原告刘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 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欠款2 4 0 0 0元,并给付利息从2 0 1 6 年1 2 月6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约定利息计算;3 .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 6 时1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恽泽军(别名恽泽秀):

本院受理原告吕长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 0 1 9 )内0 5 2 1 民初3 3 0 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恽泽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吕长春借款本金2 0 0 0 0 元;二、被告恽泽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吕长春,以本金2 0 0 0 0 元为基数,自2 0 1 5 年1 月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 8 % 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吕长春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 7 5元,公告费4 0 0 元,由被告恽泽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王兆红:

本院受理原告王满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 . 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 1 0 0 0元;2 .要求被告支付1 1 0 0 0 元的利息,从2 0 1 7 年2 月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 4 % 计算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8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鲍金仓、关梅荣:

本院受理原告杨敖其尔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 0 1 9 )内0 5 2 1 民初3 2 9 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鲍金仓、关梅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杨敖其尔借款本金2 0 0 0 0 元,利息1 1 1 3 2 元(1 8 1 3 2 元-7 0 0 0 元);二、被告鲍金仓、关梅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杨敖其尔,以本金2 0 0 0 0元为基数,自2 0 1 7 年1 月2 3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 4 % 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杨敖其尔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 8 3 元,公告费4 0 0 元,由被告鲍金仓、关梅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包雪峰(别名包刚刚):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恒信农机修理部与被告包雪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 0 1 9 ) 内0 5 2 1 民初3 2 8 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包雪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恒信农机修理部欠款人民币7 8 0 0 元。案件受理费5 0 元、公告费4 0 0 元,由被告包雪峰负担。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 0 1 9 年8 月1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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