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谋划脱贫思路  尽所能助困帮扶精心部署把握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图片新闻研讨交流达成共识  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惩黑恶依法审判履职能护民平安审案件判处缓刑送教诲彰显温情速结案降低成本提效率温暖人心严执法当庭宣判护公正惩恶扬善抓晨学贯彻“意见”求共识把好“五关”建规章完善制度促保障明确任务法治宣传进村屯扫黑除恶入民心多种形式做宣传环保意识驻心间树立创新型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31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13

严执法当庭宣判护公正惩恶扬善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卓资山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慧东涉嫌贪污、受贿及与于芸涛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慧东作为集宁区公安局副政委,利用职务便利,索贿车辆及接收装修房屋装修费用共计3 3 0 0 3 5 元。被告人刘慧东、于芸涛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为范云峰开脱罪行,构成徇私枉法罪,且在范云峰指使张超等人寻衅滋事一案中,共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及组织者范云峰提供保护。

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慧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 5 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 5 万元。被告人于芸涛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刘慧东受贿所得赃款2 3 4 7 2 7 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受贿所得的灰色雪铁龙轿车一辆,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张玲)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