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制度,提升选任工作管理水平,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进乌海市司法民主建设,近日,乌海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联合印发了《乌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任方案”),对该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乌海市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开展。在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高效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通过确定名额、发布公告、产生候选人、任命等环节,产生人民陪审员。
此项工作7 月份正式启动,9 月底前完成该市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以后每年酌情进行增补。 (乌海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