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速裁审判第一团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人杨某在向债权人黄某借款时抵押了其父亲的房产证,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双方因房产证引发了纠纷,随后,杨某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此案后,认为,本案借款人实际抵押了其父亲的房产证,并未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双方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故债权人黄某并不能通过持有的债务人房产证实现自己的债权,只能承担保管房产证的义务.
在法庭法官作了细心的调解工作后,黄某当庭拿到了杨某欠其多年的借款,同时把房产证交还给杨某,化解了多年邻居不和睦的关系. (肖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