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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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2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23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内蒙古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瑷琪、李梓萍:

本院受理的贾清诉内蒙古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瑷琪、李梓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贾清申请对内蒙古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怡和大厦商业楼1层101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上午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内蒙古凌淼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俊仙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你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内蒙古力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清水河县应急管理局与被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力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19)内0124执320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王建伟: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胡四小与被申请执行人王建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19)内0124执196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并根据法律规定将你纳入失信名单。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刘秀桃:

本院受理原告王喜亮诉被告刘秀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4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孙永平:

本院受理原告郭淑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孙永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郭淑田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原告借款的利息14400元(20000元×2%×36个月),本息合计34400元;二、被告孙永平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郭淑田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张礼: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珠拉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张礼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科左中旗珠拉农资经销处欠款本金13000元,支付利息1625元(13000元×0.5%×25个月,2016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共计14625元;二、被告张礼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科左中旗珠拉农资经销处利息以尚未给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5%计算,从2018年12月21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王胡日查: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王胡日查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欠款本金3750元,支付利息1217元(3750元×1%×32.5个月,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以上本息合计4967元;二、被告王胡日查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以尚未给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1月17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张宇: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星月大田种子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陈宇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星月大田种子农药经销处欠款本金3370元,支付利息2224.20元(3370元×2%×33个月,从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2月1日),以上本息合计5594.2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边春全: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边春全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欠款本金8800元,支付利息6336元(8800元×2%×36个月,从2016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止),本息合计15136元;二、被告边春全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以尚未给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月2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李臣: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李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王洪梅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4400元(800元+10000元×2%×18个月,2017年6月1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本息合计14400元;二、被告李臣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王洪梅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张明干巴雅尔、包乌兰:

本院受理原告高艳国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张明干巴雅尔、包乌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高艳国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8800元(2400元+10000元×2%×32个月,2016年6月7日至2019年2月6日),本息合计18800元;二、被告张明干巴雅尔、包乌兰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高艳国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2月7日开始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张礼: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张礼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刘玉兰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利息9800元(30000元×2%×23个月-4000元,2017年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6日),本息合计39800元;二、被告张礼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刘玉兰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月16日开始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鲍塔娜: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65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予原告张金海撤回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韩格日乐图、哈申其其格: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包罕农资经销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韩格日乐图、哈申其其格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包罕农资经销处欠款本金3150元,利息1512元(3150元×2%×24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本息合计4662元;二、被告韩格日乐图、哈申其其格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包罕农资经销处以未偿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2019年1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韩格日乐图、哈申其其格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李桂桃、张国平:

本院受理原告白立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2080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张国平、李桂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白立新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11000元,本息合计31000元;二、被告张国平、李桂桃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白立新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5%计算的自2018年12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3元,由被告张国平、李桂桃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包福泉、裴丽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惠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10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原告张惠宝与被告包福泉、裴丽华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二、被告包福泉、裴丽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张惠宝借款本金26000元,利息1560元(26000元×1.5%×4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1日),合计27560元;三、被告包福泉、裴丽华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张惠宝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月22日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四、驳回原告张惠宝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代双白拉: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国权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72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代双白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赵国权建房款12600元及违约金6048元(12600元×2%×24个月,从2016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本息合计18648元;二、被告代双白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赵国权以未偿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1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3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陈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欠款人民币8830元,利息11037元,合计19867元;二、被告陈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未偿还的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宝音吐: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宝音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欠款人民币3100元+利息2418元,合计5518元;二、被告宝音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自2019年4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本金为31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包喜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包喜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欠款人民币28000元及利息16610元,合计44610元;二、被告包喜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自2019年3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本金为2307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本院定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巴嘎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位于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乌冉克东街杨洁个体综合楼街面住宅-2-403室,有意购买者请登录(法院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网址:ht t p//s f.t a oba o.com),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办理报名手续。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何峰:

本院受理原告张全锁与被告何峰、何斌、特木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2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何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全锁借款本金90000元以及利息(以最初借款本金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6年3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何斌、特木勒对本判决第一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三、被告何斌、特木勒承担本判决第二项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何峰追偿。四、驳回原告张全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何峰、何斌、特木勒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杨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苞诉被告杨小平、陈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杨小平立即偿还原告王苞借款本金482500元及利息283450元,利息计算至上述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30000元;3、依法判令二被告对1、2项请求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2019)内0102民初40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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