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意志,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奏响主旋律
临河区法院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高站位、广视野、大格局认识把握专项斗争。一是树立全局意识,将专项斗争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和执行活动全过程,全员参与,系统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由院长一把手抓,党组成员、副院长具体抓,各庭室部门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大格局。三是组织召开院党组会11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8次、全院干警大会2次,强化专题学习、压实工作责任。四是组织专题党课,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弓建国讲授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作用,并邀请党校讲师讲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让每一位干警深刻体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五是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研讨以及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裁判尺度。六是全院干警签订了扫黑除恶责任状和承诺书,开展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督促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严格司法高效审判形成震慑力
临河区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扫黑除恶合议庭对移送起诉的案件逐一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对每一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已形成8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合议笔录。
截至7月中旬,共受理检察机关以“涉恶”性质提起公诉的案件3件,涉及被告人23人。其中1件16人已审结宣判,2名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其余2件正在审理中,涉及被告人7人。
全面排查黑恶线索 深挖“案中案”
临河区法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是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线索集中排查活动,通过对2013年以来审结、执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9万余件案件进行全方位、分批次、拉网式的排查,尤其是涉及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套路贷和暴力讨债、“黄赌毒”等案件,重点排查案件背后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线索或“保护伞”线索。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即排查即研判即移送的要求,随时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线索分析研判,就其中可能涉黑涉恶情况的性质、发展趋势等进行详细分析。截至7月初,已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2条,其中,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3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9条。
密切协作强化监督 形成“大联动”
临河区法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外部联动,注重协作配合。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二是严厉查处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加强施行“打伞破网”内部筛查机制。三是法官在办理案件中,串并筛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同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等重点任务。四是聚焦重点行业和矛盾多发领域,针对线索摸排中发现的社会、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舆论“全覆盖”
临河区法院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媒介,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树德务滋,除恶务本。在扫黑除恶这场声势浩大的斗争中,临河区法院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动,提高办案质效,全力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