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18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12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韩青泉: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斯吐卫生院七爷艾里嘎查卫生室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1894元;2.要求被告支付1894元的利息,从2010年3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张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斯吐卫生院七爷艾里嘎查卫生室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3900元;2.要求被告支付3900元的利息,从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赵宏卫(别名赵红伟):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斯吐卫生院七爷艾里嘎查卫生室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4135元;2.要求被告支付4135元的利息,从2015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张成文、李田利:

本院受理原告刘伟诉张成文、李田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解洪权、白秀芹:

本院受理原告吴志才诉解洪权、白秀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高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魏海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还货款419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辫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19年7月12日

阿丽:

本院受理原告孙鹤源诉被告阿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内蒙古隆盛粮食收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满都拉诉被告内蒙古隆盛粮食收购有限公司、被告通辽龙达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包跃祖、金桂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金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02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包跃祖、金桂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马金华67000元,且以未返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始以年利率1.75%计算利息至余款全部返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告包跃祖、金桂荣负担1475元,由原告马金华负担4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徐和发、张翠苹: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金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02民初25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和发、张翠苹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马金华50000元,且以未返还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始以年利率1.75%计算利息至余款全部返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徐和发、张翠苹负担1050元,由原告马金华负担2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闫峰、周洁、周进喜、李卫霞: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闫峰、周洁、周进喜、李卫霞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2950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内景通估字[2019]第0230号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赛罕区吃捌喝玖玩拾尚餐馆:

本院受理原告赛罕区丁文文蔬菜批发部诉被告赛罕区吃捌喝玖玩拾尚餐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9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王力:

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有才诉被告王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王力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2691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卞美先: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冬诉被告卞美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卞美先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3216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金河法庭(金河镇政府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辛亚民:

本院受理的原告降利跃诉被告辛亚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辛亚民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3507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耀东诉被告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人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9)内0105行初3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玉杰诉被告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人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亿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9)内0105行初3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王文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康富林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内0925执113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查封车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为送达。一、对王文俊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期限2年;二、将被执行人王文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三、查封被执行人王文俊名下的车牌号为蒙A903BA号东南牌汽车一辆,期限2年。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罗立军:

我院受理的伊呼和乌拉诉罗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伊呼和乌拉申请对罗立军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路水岸小镇C-4号楼17层1单元1701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上午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7月12日

周慧慧:

本院受理王文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白面款18886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33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附属楼一楼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任斌(曾用名任文兵):

本院受理武贵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94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湾法庭(附属楼一楼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任斌(曾用名任文兵):

本院受理刘润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9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湾法庭(附属楼一楼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任斌(曾用名任文兵):

本院受理刘润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622民初94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范围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湾法庭(附属楼一楼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内蒙古金铭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金铭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5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邱小青:

本院受理原告康遵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25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邢跃军:

本院受理原告屈元成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监督卡,限你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室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邢跃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年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监督卡,限你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室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2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