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近日,车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被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民警在赤峰北收费站出口例行检查。民警在检查蒙DXN×××号小型轿车时,驾驶员提供了一本驾驶证,仔细一看,证件似乎有异常,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当事人并无驾驶证。
民警询问车某后,他主动承认自己并无驾驶证,自己这本“证件”是通过微信网上购买的,为了早点方便开车,已经开了几个月。
据悉,2018年11月份左右,车某在微信上联系做假证的,当时花了人民币200元,通过微信红包转给对方,给对方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号和照片,大约一周左右,对方用快递把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邮寄过来,之后此证在家一直放着。日前,自己买了一辆车,为了开车方便,便把伪造的驾驶证放在车里,恰巧今天家里有急事,便使用了此证,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车某因涉嫌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被该大队当日移送至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刑警大队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