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强调,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察督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兴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
为帮助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升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治理与法治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欢迎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学习。现就有关事项函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4.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5.《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解读
6.《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解读
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8.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文化建设
9.新时代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工作
10.法治宣传与普法创新机制
11.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旗)创建工作
12.新时代法治督察工作实务
1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建设
14.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和领导责任制建设
二、拟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党校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采用课堂讲授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参加对象
各地党委宣传部、政法委,依法治省(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和有关干部;司法厅(局)各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政府其他各部门负责法治、普法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干部;法学会有关干部。
四、时间及地点(共九期。报名截止日为开班前七天)
第一期2019年7月15日———22日大理(报到日期:7月15日,星期一)
第二期2019年8月11日———18日长春(报到日期:8月11日,星期日)
第三期2019年9月1日———8日乌鲁木齐(报到日期:9月1日,星期日)
第四期2019年10月22日———29日南昌(报到日期:10月22日,星期二)
第五期2019年11月5日———12日厦门(报到日期:11月5日,星期二)
第六期2019年11月18日———25日北海(报到日期:11月18日,星期一)
第七期2019年12月2日———9日腾冲(报到日期:12月2日,星期一)
第八期2019年12月17日———24日海口(报到日期:12月17日,星期二)
第九期2020年1月7日———14日珠海(报到日期:2020年1月7日,星期二)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服务工作及报销凭证出具均由以上各期次培训基地负责。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事项。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82919313 18701031823
传真:(010)82926920
联系人:郭建 宁侠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报名表请登陆内蒙古长安网下载。
网址:ht t p://www.nmgzf.gov.cn/ggs m/
2019-07-01/25892.ht ml